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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0T74508H/2022-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铁峰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重庆市万州区铁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峰乡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暨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7-13 来源:万州区铁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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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铁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铁峰乡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暨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峰府发〔202271

各村(社区)、各科室、乡属单位、白鹤幼儿园:

切实做好我乡防溺水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安全,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铁峰乡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暨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铁峰乡人民政府

                             202274

铁峰乡加强学生防溺水暨暑期学校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

近期,重庆市发生多起少年儿童溺亡事故,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平安万州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社会治安组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万州校园办〔20223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乡河流、沟谷、水库、塘堰众多,留守儿童较多,暑期即将来临,返乡学生也将增加,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学生防溺水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各村(社区)、各科室、乡属单位、铁峰学校、白鹤幼儿园务必充分认识抓好学生防溺水及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对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乡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把预防学生溺水及暑期学校安全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重心下移,动员全社会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强化学生防溺水及暑期学校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形成党政重视、部门联动、依法监管、家长监护、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避免发生中小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为加强对我乡学生防溺水及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管理,乡政府决定成立学生防溺水及暑期学校安全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万  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吴应成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谭仕武   宣传委员、副乡长

        张可将  武装部长、副乡长

成  员:谭晴月   党政办负责人

方成林   应急办主任

     平安办主任

屈万山   财政办主任

徐明宝  社事办主任

任运琴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任运全   劳动就业和社保所所长   

廖海淋   经发办负责人乡纪委委员

冯安举   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

        崔吉波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  伟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蒋  建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屈宗森   乡派出所所长

谭少忠   铁峰学校校长

谯守臣   乡卫生院院长

刘小梅   白鹤幼儿园园长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事办,由陈世忠负责日常工作,徐明宝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职责,落实防溺水工作的联防联控机制

学生防溺水和暑期学校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家庭幸福,各责任单位要以人为本,千万吸取已发事故单位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本辖区学生防溺水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值班管理、加大宣传、灵通信息、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各项安全责任的落实。

(一)应急办、平安办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将预防溺水事故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科室、各村(居)、乡属单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平安建设)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发挥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落实网格管理人员责任,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力度,加强临崖临水道路防护设施建设,指导全乡学生防溺水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落实。一旦发生学生溺水和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办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处置,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平安办须处理好事故信访稳定问题,防止安全事故扩大化复杂化而演变为社会不稳定事件。

(二)各村(居)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按属地管理原则制

定辖区内防溺水事故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措施,落实责任。通过各种会议、宣传栏、走访入户大力开展宣传;开展常态化的水域、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建筑、地质灾害等安全巡查,建立巡查台账,提出处置建议,能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发生事故及时上报。若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村(居)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妥善处置,不能出现因处置不当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加强对管辖范围河道、水库、山坪塘等溺水事故易发地域及森林防火等涉及暑期学生安全的监管防范。组织人员对以上地域开展全面排查,明确管理单位及个人的主体责任,清理未设安全警示牌和标语、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的情况,设立登记台账,逐个整改落实。开展河长、森林防火员督查行动,及时发现溺水和森林火灾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四)铁峰学校、白鹤幼儿园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要严格按照市、区教委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宣传,加大提醒力度,反复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三要”要求。与教职工和学生分别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张贴《预防学生溺水倡议书》,印发送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家长监管职责。要加强学生自律组织建设,建立学生校外安全防护制度。加强校园内水域、房屋、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区教委和乡政府。建立预防溺水巡逻队每天开展巡查。同时加强与乡平安办、社事办、派出所、村居联系,互通信息,形成预防学生溺水和做好暑期安全的工作合力。

   (五)村环中心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加强对辖区涉水地域施工现场建筑物安全、地质灾害点、危房、易滑坡山体路段、校园周边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未到位的在建建筑物,要立即停工整改,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物,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六)党政办、社事办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乡关工委、团委、妇联、社事办要加强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宣传,开展暑期学生自护教育服务,切实加大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走访宣传,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学生防溺水和暑期学校安全的网络舆情监管,做好网络在线24小时应急值班,严防相关舆情发酵引发社会稳定事件。

    (七)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负责通过QQ群、微信群、专题会、广播、宣传栏、标语等方式大力开展防溺水和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让学生牢牢记住“七不三要”要求;负责协调、收集整理、上报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信息资料,督促、协助学校开展好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

    (八)派出所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落实民警深入村居,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强溺水危险区域的治安巡逻、安全警示;出现溺水和学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出警,维护现场治安,稳控群众情绪;要主动配合应急办、平安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九)财政办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财政办合理预算防溺水

工作经费,确保各责任单位相关工作经费开支。

    (十)乡纪委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学生防溺水和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暗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

    (十一)铁峰卫生院工作职责及主要措施。负责辖区学生溺水事故和暑期学校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如遇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抢救治疗。

三、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和保障机制

    (一)宣传教育再加强。乡政府工作小组领导各村居、乡属单位、学校宣传布置此项工作,各责任单位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再加强,将学生防溺水和暑期学校安全意识宣传到每个学生和家长,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二)隐患排查全覆盖。各责任单位对职责和辖区范围内防溺水和暑期学校安全隐患立即开展全方位排查,7月上旬以前排查完毕,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提出工作方案报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及时整改。

    (三)信息畅通应对快。各责任单位加强信息报送、资料保管,凡发生事故,按程序迅速报乡政府并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快速应对,坚决防止不担当不履职,杜绝因迟报、漏报和瞒报引发不良舆情。

    (四)分工协作成合力。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凡发生事故,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处置,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无担当。

    (五)督导检查严考核。区政府、乡纪委组成督查组,加强暗访巡查工作力度,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事办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生溺水安全和暑期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预防溺水“七不三要

          2.致铁峰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3.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监督卡






附件1


预防溺水“七不三要”


1. 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 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

7.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8. 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

9. 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

10. 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下水施救等盲目施救。







附件2

铁峰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重庆市万州区铁峰人民政府

202274

附件3

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监督卡


尊敬的居民朋友:

您好!

近年来,溺水已经成为导致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学生溺水死亡无疑会给家庭及亲人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永远无法抚平的伤痛。防范学生溺水,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是一项良心工程,我们希望得到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如果您发现有学生在水库、堰塘、溪河边玩耍或下水游泳时,请及时给予劝导、制止,能联系家长的请及时告知家长,并请您向铁峰乡政府办公室、铁峰学校电话报告,尽最大努力避免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铁峰乡政府办公室58476320

联系电话:陈世忠13594863699

方成林 13996515268


铁峰学校电话:58476331

联系人及电话:周德勇15215291168

杨志建1735843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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