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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0T74508H/2021-00017
[ 发文字号 ] 铁峰府发〔2021〕59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铁峰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重庆市万州区铁峰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住房保障“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10 来源:万州区铁峰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铁峰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住房保障“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铁峰府发〔202159

各村(社区),各办、站、中心,各帮扶单位: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根据430日区级“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回头看”工作布置会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是落实脱贫人口的住房安全动态管理。

二是通过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住房安全。

三是落实建新折旧政策。

四是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居住条件,解决住房安全保障,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二、工作内容

各村(社区)要结合房屋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梳理3类重点对象、边缘户和一般农户住房基本情况,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核查并更新。一是落实经农村住房安全鉴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定期对新增3类重点对象房屋进行安全鉴定;二是对于属于危房,但通过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解决住房保障的,但原危房未拆除的,每月至少核实一次住房安全情况,防止农户返回危房居住,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三是在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后,要组织人员对土木结构、空心砖砌体等容易出现险情的住房开展排查,对因灾受损的房屋及时鉴定并提出解决方案;四是对于属于危房并居住在内的一般农户,核查是否符合三类对象条件,若符合,纳入3类对象后申请危房改造实施改造,若不符合,落实人员加强政策宣传,动员自行改造或通过投亲靠友、租房等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原则上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并完善档案资料;五是加大建新折旧政策宣传,动员农户自行拆除闲置旧(危)房屋,定期对旧(危)房屋进行巡查,尤其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防止农户返回居住。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住房安全具有动态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厌烦情绪,确实将住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理清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销号。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实事求是排查梳理,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禁弄虚作假、敷衍懈怠。

四是明确报送时间,57日上午10时前将《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报乡村环中心冉巧林处,每季度最后1个月15日前报送附件4到冉巧林处。


附件:1.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

2.万州区铁峰乡3类重点对象和边缘户住房安全动态管理台账

3.万州区铁峰乡一般农户危房安全动态管理台账

4.铁峰乡20213类重点对象及边缘户新增危房第 季度整治台账



重庆市万州区铁峰乡人民政府

202156





重庆市万州区铁峰乡党政办 20215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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