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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11685237E/2022-00012
[ 发文字号 ] 万州太白办发〔2021〕141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太白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太白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1-15 来源:万州区太白街道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太白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太白办发〔2021〕141号

街道各办、站、所,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太白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街道办事处

  20211112

                        


太白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督促各方面、各环节压实责任,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按照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万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联控指挥部〔2021217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疫情输入和反弹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方式

通过组建督查组或检查组,采取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和实地汇报相结合、指定地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业务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线上检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三、主要任务

(一)综合督查。由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办组牵头组建综合督查组,组织开展街道面上综合督查,重点检查全村、(社区)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行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上级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等落实情况、前一阶段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包括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培训演练、平急转换、指挥协调和全员核酸筛查方案制定、集中隔离场所的准备,以及社区排查、社区防控机制运行等情况。综合督查组原则上由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每组4—5人。(牵头单位:督查督办组;督查频次要求:每年至少开展2次)

(二)专项检查。由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分别组建专项检查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外防输入、应急物资储备、社区排查、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重大活动保障等专项检查,重点围绕相关制度机制建立情况、相关措施落实落地情况、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储备情况等进行检查。专项检查组原则上由正科级以上干部带队,每组3—4人。(牵头单位: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督查频次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三)重点场所检查。由应急办、平安办、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民政与社事办、农服中心等相关机构分别组建检查组,结合本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重点检查交通场站及辖区内旅客运输工具、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重点场所,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防控方案等情况。太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院感防控、太白市场监管所负责检查本辖区重点单位及其一线工作人员技术操作规范和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将进口冷链食品等技术性强的防控关键环节作为监督重点。(牵头单位: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责任单位:党政办、应急办、平安办、民政办、经发办、文化服务中心、交巡警高笋塘大队、交巡警和平路大队、红光派出所、太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白市场监管所;督查频次要求:每月至少开展1次)

(四)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将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融入规环办、文化服务中心、民政与社事办、太白市场监管所、经发办等部门日常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以及消毒、冷链管理、个体诊所、药店、娱乐场所等环节和点位。(牵头单位:规环办、文化服务中心、太白市场监管所、经发办、民政与社事办;督查频次要求:常态化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及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针对当前工作重点和疫情防控形势,科学制定监督检查方案,选派精干力量和专业人才组建督查工作专班,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能力。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减少多头重复检查,避免监督检查泛化,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推动问题解决。监督检查牵头单位既要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发现问题,也要重视问题的解决、整改措施的落实。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要坚决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现场解决的要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积极指导,帮助解决。要对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移交街道相关科室、站、所及相关工作组。要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三)强化结果运用。监督查检牵头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监督检查情况,按程序报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以适当方式在街道面上或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要对前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在1个月内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前期问题突出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对问题仍然较多或存在突出问题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限要求整改的,由街道检工委负责人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对组织领导不力、行业监管不到位、工作措施流于形式,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移交街道纪工委或相关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格纪律要求。各督查组或检查组在实地监督检查时,要坚持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现检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开展与监督检查无关的活动。

(五)及时报送信息。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含负责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的各科室、站所、中心)要严格实行工作信息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将每月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送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社事办)。联系人:谭小蓉,电话:5829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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