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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598F/2026-00009
[ 发文字号 ] 太安府发【2026】6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太安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7-01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太安镇2026-2027年度农事用火疏堵结合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7-01 来源:万州区太安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州区太安镇2026—2027年度农事用火疏堵结合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安府发〔20266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

现将《万州区太安镇20262027年度农事用火疏堵结合管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202671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太安镇2026—2027年度农事用火

疏堵结合管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万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夏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切实破解群众生产性用火与森林防火的突出矛盾,经镇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决定自20267月初至20274月前,在全镇各村(居)全面推行农事用火“报备+监烧”规范化烧除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核心方针,立足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以保障群众生产需求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双重目标,在农事用火高峰期精准把握低森林火险等级时段,有序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烧除,从源头上清除农田农地周边火灾隐患,构建“安全、规范、高效”的农事用火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尊重民意,自主自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强制摊派烧除任务,由农户根据生产实际自主申请参与,保障群众知情权与选择权。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村(居)地形地貌、作物类型、森林分布特点,差异化制定烧除计划,不搞“一刀切”。

3.服务优先,便民高效:简化报备流程、优化服务举措,为群众提供用火指导、物资支持等便利服务,降低生产用火成本。

4.严防严控,安全第一:全程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做到“无报备不烧、无监管不烧、无防范不烧”,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领导体系

为保障管控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太安镇农事用火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长:平小莉 分管领导

副组长:陈方明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佘剑锋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员:镇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各村(居)护林员

牵头单位: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技术指导等日常工作)

协作单位:镇应急办(负责应急处置、安全培训)、各村(居)委会(负责具体落实、群众动员)、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森林防火技术支持)

三、实施范围与时间

(一)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村(居)农田、农地周边5米范围内的可燃物,包括玉米秸秆、稻草、麦秆、农地杂草、枯枝落叶等易引发火灾的生产废弃物。

(二)实施时间

202671日至2027331日,具体烧除时段需结合当日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情况动态调整(优先选择阴天、无风、无降水预警的时段)。

四、实施细则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6年7月1日—7月15日)

1.各村(居)组织村干部、护林员成立专项调查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户、逐片开展可燃物排查登记,填写《太安镇农事用火计划烧除登记表》,明确地块位置、可燃物类型及数量、农户姓名、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2.调查过程中同步宣传“报备+监烧”政策,引导农户主动申报烧除需求,对不愿参与计划烧除的农户,做好登记备案并签订《农事用火安全承诺书》,明确禁止擅自用火责任。

3.各村(居)于820日前将调查登记表汇总上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中心建立全镇农事用火管控台账。

(二)报备审批阶段(烧除前3个工作日)

1.农户需在计划烧除前3个工作日,向所在村(居)委会或护林员提交《农事用火报备申请表》,说明烧除地块、面积、可燃物类型、计划烧除时间。

2.村(居)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护林员实地核查,重点核实地块与林地距离、周边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准备情况,符合条件的签署核查意见后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3.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应急办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明确批准烧除时段及安全要求,反馈至村(居)及申请农户;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指导整改。

(三)安全培训阶段(审批后至烧除前)

1.村(居)组织获批农户参加农事用火安全培训,由护林员或应急办工作人员讲解烧除操作规范、火情处置方法、逃生路线等内容。

2.培训后组织农户签订《农事用火安全责任状》,明确农户在烧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未参加培训或未签订责任状的,不得开展烧除作业。

(四)统一监烧阶段(批准时段内)

1.烧除前1天,村(居)再次核查天气情况及农户防范准备(需配备灭火器、水桶、铁铲等灭火器材,清理烧除地块周边5米范围内杂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暂停烧除并另行安排时段。

2.烧除作业时,实行“1名护林员+1名村干部”现场监管机制,督促农户按照“由上往下、从外向内、先易后难”的顺序逐步烧除,严禁逆风烧除、大面积集中焚烧。

3.烧除过程中,监管人员全程坚守现场,实时监测火情,发现火势蔓延风险立即组织处置;烧除结束后,留人现场值守30分钟以上,确认无复燃隐患后再撤离,并填写《农事用火监烧记录表》。

(五)后续管控阶段(烧除后1周内)

1.村(居)护林员对已烧除地块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复燃隐患、剩余可燃物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农户整改。

2.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随机抽查各村(居)烧除落实情况,将检查结果纳入村(居)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考核。

五、“疏堵结合”管控措施

(一)“疏”字为要,保障合理需求

1.优化服务流程:推行“线上+线下”双报备渠道,开通微信小程序报备入口,为偏远农户提供上门登记服务,减少办事环节。

2.集中统筹安排:对零散地块、小面积可燃物,由村(居)统一组织集中烧除,降低农户单独用火风险;对规模化种植户,开辟报备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烧除时间。

3.物资保障支持:镇、村两级统筹配备灭火器材,为缺乏防范物资的农户提供临时借用服务,必要时组织专业队伍协助开展大规模烧除作业。

(二)“堵”字发力,严控违规用火

1.强化巡查管控:组建镇、村、组三级巡查队伍,重点巡查非批准时段、偏远地块的农事用火情况,实行“早中晚”三次巡查制度,做到违规用火早发现、早制止。

2.严格执法查处:对未报备擅自用火、超范围烧除、违反安全规定用火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依法依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引发森林火灾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公开曝光警示:在镇政务公开栏、村(居)公告栏定期曝光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形成“不敢违、不能违”的震慑效应。

六、保障机制

(一)宣传保障

1.通过村社广播、微信群、宣传手册、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报备+监烧”政策、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火知识,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宣传活动。

2.针对老年人、种植大户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宣传指导,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二)人员保障

1.各村(居)明确1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农事用火报备、协调等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2.组建镇级应急扑火队伍,配备专业扑火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火情处置能力。

(三)责任保障

1.实行“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地块”的三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管控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地块。

2.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导致出现森林火灾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居)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保障

1.完善火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人员调度、物资调配等要求,确保火情发生后能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2.镇应急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火情举报电话(公布镇、村两级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火情报告。

七、附则

1.本方案由太安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20267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331日。

3.未尽事宜,按照万州区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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