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太安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598F/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太安府发〔2022〕2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太安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24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安镇开展“无事酒”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2-24 来源:万州区太安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安镇开展“无事酒”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太安府发〔2022〕24号




各办、所、站、中心,各村(社区),各镇辖单位:

为弘扬文明新风,提倡健康文明、简朴节约、积极向上的乡村新风,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太安镇开展“无事酒”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2022224


太安镇开展无事酒整治工作方案


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优化乡风民俗助推精神脱贫,坚决制止大操大办,狠刹乱办、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遏制“人情消费”,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普及科学知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中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为准则,本着以人为本,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努力营造和谐、稳定、文明、节俭、幸福的社会新风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依法治理、多方联动、村民自治、分类处置”的原则,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和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三)六严禁

1.严禁举办和参与婚丧嫁娶及90周岁以上高龄寿酒之外的无事酒

2.严禁未经报备审批举办酒席。

3.严禁占用公共道路、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举办酒席。

4.严禁民间乐队无执照经营及为无事酒服务。

5.严禁流动宴席服务队(红白理事会等)、餐厅、酒楼为无事酒主办人提供服务。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酒席党员和干部参加的礼金不得超过200元。倡导村民参加婚丧嫁娶酒席的礼金不超过200元。

(四)对象及范围

1.规范对象:户籍在本镇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和农村群众(含流入人口),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全体党员。

2.可举办的酒席: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结婚(夫妻离异后复婚的不在此列);老人年满90周岁以上的寿宴,可每逢05”整岁举办一次(党员、干部不得举办);配偶及一起居住的直系亲属或由本人赡养的老人过世。举办可举办酒席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举办地点:可在正规的酒店、饭店、规定场所或自家院坝举行,禁止占用公路、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办理酒席和乐队搭台演出。

2)举办标准:正席原则上不超过20桌,双方合办原则上不超过30桌,烟酒菜每桌均摊成本不超600元。

3)乐队演出时间不得早于上午7点,晚于晚上10点。

3.不可举办的酒席:除以上本条第二款以外的诸如新生儿满月、乔迁、生日、升学、开业等其他一切酒席,统称“无事酒席”。

(五)整治目标

有效遏制全镇大操大办不正之风,树立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优化乡风民俗提供支撑。

  1. 工作内容

  1. 依法规范,强化宣传

1.召开全镇开展“无事酒”整治工作动员会,各村(居)在广泛征求民意和思想宣传的基础上,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完成《村(居)规民约》的修订,将治理范围、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处罚规定等纳入《村(居)规民约》,规范酒席办理。

2.各村(居)在人口聚集地张贴《太安镇人民政府禁止违规操办酒席告知书》并召开村(居)民大会进行宣传。

  1. 规范申办程序及处置

1.实行事前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符合举办条件的居民须在办理酒席前向所在村(居)委会备案。备案的同时,需上交食品安全及垃圾处置保证金3000元,保证金由村(居)委代收,酒席举办三天后,若无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等违规情况,即全额退还,否则按部分或直至全部予以扣除。未经申报审批同意和不交保证金的,一律视为违规举办酒席。各村(居)每月将辖区举办酒席情况报应急办备案。

2.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村居干部,正常办理酒席的,须提前向镇纪委申报(农村党员向支部申报),按规定批准后,方可办理。村居干部与党员未经申报批准举办酒席、参加无事酒、礼金超额的按违纪处理。

3.对违反“六严禁”人员(尤其是贫困户、低保户等):首先由村(居)委及乡风文明劝导小组予以劝诫、制止,若不听劝告,及时由白羊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社事办、文化服务中心、村镇环保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相关法规严格检查执法。同时以户为单位列入不文明户名单考察管理,考察期为一年,在考察期间该户不享受相关惠民补贴、补助政策,正在享受的暂停,直至考察期满合格退出不文明户后,才能按规定再次评议公示无异议后享受或恢复相关政策。

  1. 建立治理机制

1.建立联动防控治理机制。在整治期间,成立太安镇乡风文明办和乡风文明督查队,按照规范严格管理全镇举办酒席事宜,遏制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充分运用环保、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等措施对操办无事酒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加强对农村流动宴席服务队伍、民间乐队、餐饮经营单位三支队伍的规范管理。各村(社区)要统筹设立总支书记为组长的乡风文明劝导小组,做好《村(居)规民约》制定,第一时间对拟操办无事酒的居民做好教育劝阻工作,并同时向镇报告相关情况。

2.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将整治无事酒工作与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相结合,镇纪委牵头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无事酒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无事酒整治工作纳入村(社区)的党建考核内容。

3.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凡举报操办无事酒或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无事酒且被查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100元的现金奖励。

(四)加强协作,强化执法

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实行领导小组负总责、联村干部包村负责、村(社区总支书记亲自抓、村社干部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

应急办负责现场指导工作,提前申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与查处;加强对流动性厨师的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和禁止未经批准的举办者酒席;加强各类车辆管理,对群众举办酒席出现占道等行为进行处罚,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白羊市场监管所负责督促酒店经营者、流动厨房经营者等不得承办无事酒,对食品及食品原料质量状况、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防蝇防尘设施和冷藏设备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社事办负责指导各村(社区)村民自治,制定好《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建立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体系,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无事酒治理。

平安办要及时对治理滥办酒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

村镇环保服务中心要加大全镇治脏治乱工作力度,对滥办酒席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及时处罚。派出所和应急办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管理及噪音扰民的监管处罚。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通告、宣传栏、手机短信、广播村村响等方式,开展无事酒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

纪委将各村(社区各单位治理滥办酒席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督导内容,签订不举办、不参与违规酒席承诺书,对治理滥办酒席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较坏影响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

太安中小学负责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移风易俗,宣传正面典型,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村(居)委会要积极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村(居)规民约》,不操办、不参与无事酒;对辖区内操办无事酒的对象认真开展摸排、制止、教育等治理工作。村(社区)两委对村(居)民操办无事酒治理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村(社区)书记予以组织处理。村(社区)干部操办无事酒或参与无事酒执事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一律先免职再查处;村(社区)干部参与无事酒送礼的,每次扣发其500元误工补助,两次参与的,予以免职。辖区存在操办无事酒现象的村(社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规范我镇干部群众举办参与婚丧嫁娶酒席及高龄寿宴行为,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成立太安镇规范举办参与酒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全镇治理违规举办参与酒席工作。

组  长:胡  贵  党委书记

副组长:姜先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继荣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向继河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谭海峰  宣传委员、副镇长

        吴  宗  统战委员、副镇长

        彭海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波  武装部长、副镇长

        管  浩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玉婷  副镇长

员:赵仁君、余紫薇、唐佑全、谭佐华、向祥、周斌、许建华、潘中华、陈天宇、郎天星

领导小组下设乡风文明办公室,由宣传委员谭海峰任办公室主任,余紫薇任办公室副主任,胡继梅、朱雅骏、刘奇、李小鹏为成员,负责全镇整治无事酒统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2个小组:

1.宣传组

长:谭海峰

员: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各村(居)支书、太安中学、太安小学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责:负责全镇宣传动员,广泛发动群众规范举办酒席,不参与违规举办的酒席。

2.执行组

组  长:向继河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吴  宗  统战委员、副镇长

李  波  武装部长、副镇长

管  浩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玉婷  副镇长

潘中华  派出所所长

员:经发办、平安办、应急办、社事办、村镇环保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白羊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负责人,各村(居)联村干部、村(居)全体干部。

职责:负责培训,监督、处置不符合规定办理酒席和参与酒席的行为,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

执行组下设乡风文明督查队,由向祥任办公室主任,谭佐华、丁伟、潘中华任办公室副主任,郎天星、张琳、向祥、陈捷、何小梅、梁国权、李小鹏、佘建峰、谭金明为成员,负责全镇整治无事酒等不良民风民俗的日常监督、检查、纠察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推进实施时间安排

2022220日前,制定全镇无事酒整治方案。

20222月底前,召开动员会。各村(居)结合实际深入农户开展调查研究,层层召开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形成本地实施方案,在充分酝酿的前提下,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完成《村(居)规民约》的制定,将治理范围、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处罚规定等纳入《村(居)规民约》,规范酒席办理。各部门要分头召开会议,进一步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

20223月底前,广泛宣传。镇政府牵头各村(居)配合在全镇开展整治无事酒宣传活动,将通过广播、通告、横幅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宣传。

202241日,正式开始整治无事酒行动,并长期坚持。

(三)强化指导监督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法规范运行。要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允许进行差别化探索。

(四)做好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专栏、流动宣传车、向每户居民发放倡议书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造强声势,做到家喻户晓;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人大代表、妇女代表、青年代表等要积极承诺倡议,辖区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引导带动群众;镇规范举办酒席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妥善回应社会关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文件下载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