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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9351545X4/2022-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孙家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重庆市万州区孙家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万州区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1-04-09 来源:万州区孙家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孙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

    现将《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万州区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13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孙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万州区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州农委函〔202135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一心六型”两化路径,着力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切实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万州区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47

万州区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2020年全区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化肥农药减量问题整改,强化行政推动、市场激励、技术支撑,加大技术培训和试验示范,开展减量成效调查评估,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进全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走深走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果树、蔬菜等作物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培植绿肥等化肥减量重点技术和抗病品种、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农药减量重点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动全区2021年化肥使用量减少1%左右、农药使用量减少1%左右,各镇乡(街道)减量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培训指导。区级召开技术培训会1次以上,重点培训镇乡(街道)级专业技术人员。镇乡(街道)在关键农时季节,对经销商、规模种植户实现培训全覆盖,并建立培训档案,重点强化规模种植户的技术指导,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利用院坝会、广播、墙报、标语等方式,对广大农户进行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宣传培训,进一步推广“12316”化肥、农药减量技术咨询电话进行推广应用,提高化肥农药减量技术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持续推进配方肥落地。继续开展测土工作,全区完成320个土壤采集和分析化验。依托2020年遴选确定3家测土配方施肥合作企业,按照推荐配方生产、销售配方肥。各镇乡、街道对辖区内化肥销售情况进行统计,12月底报送至区土肥生态站。

(三)健全规模种植户农事记录及减量情况调查

1.建立规模种植户清单。各镇乡(涉农街道)对果树、茶叶50亩以上及蔬菜、粮油3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户建立清单,于4月底前报区农业农村委。

2.健全农事生产记录。各镇乡(涉农街道)督促指导规模种植户依法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化肥农药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以上。鼓励引导其他种植户建立生产记录,做好规模种植户使用情况调查。

3.开展减量情况调查。各镇乡(涉农街道)结合化肥、农药减量示范项目,选取有代表性的种植企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重点开展培训指导,结合农事生产记录开展减量情况调查,并形成效果汇总表(详见附件4),11月底报区农业农村委。

(四)强化减量成效调查评估。各镇乡根据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典型调查。全区完成100户肥料施用情况典型调查和150户农药施用情况典型调查(包括散户、示范户、规模户)。区级开展全年减量成效评估,并做好全年减量技术成效情况专家会商分析。

(五)建立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片。各镇乡(涉农街道)要结合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减量示范项目,建立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片。各示范片要确定具体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明确创建的目标作物、目标产量、主推技术,建立示范片到户台账,规范示范片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土肥、植保、执法的领导为副组长,环境事务科、种植业科、区植保与果树站、区农技站、区多经站、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纳入生态环保整改由环境事务科统筹协调。各镇乡(涉农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专班,配备懂技术的专业人员加强技术指导,保障减量增效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调度评估。区果树植保站、土肥生态站将定期对化肥农药减量情况调度,各镇乡街道根据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对工作推进不力、数据统计报送不及时的,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区委区政府将化肥农药减量效果纳入乡村振兴,在镇乡年度综合考核中一并考核。

(三)加强工作指导和执法检查。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区植保与果树站、区土肥站、区农技站、区多经站等结合产业发展,开展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依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农事记录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符合立案的依法查处。

(四)加强政策保障。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使用作为申报实施农业项目的必要条件,对农事记录不健全、减量效果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限制申报山地高效农业、有机农业产业园等相关补助。各镇乡要认真贯彻《关于印发〈万州区贯彻落实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万州推长办发﹝20198号)和《关于印发万州区农业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0267号),优化产业布局,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农业种植;已有的农业种植,应当摸清基本情况并制定限期退出计划并组织实施。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种植;已有农业种植应当有序调整为生态有机农业,实施科学种植和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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