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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48972101/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瀼渡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重庆市万州区瀼渡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4 来源:万州区瀼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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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瀼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职权、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镇村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单位构成

瀼渡镇人民政府内设行政9个办公室(行政编制22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另按相关规定成立镇人大办、镇纪委、武装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机构。设置事业站所6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6名)、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2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9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9.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6.9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8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9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82万元,国防支出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98万元,农林水支出304.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3万元,其他支出56.8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6.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76.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0.2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390.9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390.98万元,比2022年增加63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96万元,比2022年增加176.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7.02万元,比2022年增加11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消防应急及乡村振兴等项目,主要用于村(社区)管理、环境卫生、民兵训练及征兵、消防应急救援、安全综治、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万元,比2022持平,主要用于污水管网设施建设维护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3.19万元,比上年减少12.33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日常采购均在限额范围内,镇政府专门制定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日常零散采购均在重庆市政采云平台上询价或比对选购,并严格执行先申报批准再执行制度,因额度小,不可预见,年初没有安排专门预算资金。财政专项预算资金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并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督下运行。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89.9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垃圾处理车1辆,综合执法用车2辆。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7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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