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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48972101/2022-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瀼渡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17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重庆市万州区瀼渡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2-03-17 来源:万州区瀼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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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瀼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职权、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镇村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单位构成

瀼渡镇人民政府内设行政9个机构科室(行政编制20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另按相关规定成立镇人大办、镇纪委、武装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机构。设置事业站所6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6名)、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2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82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61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60.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82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19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65万元,农林水支出9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12.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7.2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99.7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825.8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825.86万元,比2021年增加61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2万元,比2021年减少87.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78.66万元,比2021年增加699.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消防应急及乡村振兴等项目,主要用于村(社区)管理、环境卫生、民兵训练及征兵、消防应急救援、安全综治、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5.52万元,比上年减少93.11万元,主要原因为差旅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日常采购均在限额范围内,镇政府专门制定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日常零散采购均在重庆市政采云平台上询价或比对选购,并严格执行先申报批准再执行制度,因额度小,不可预见,年初没有安排专门预算资金。财政专项预算资金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程序执行,并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督下运行。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78.6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垃圾处理车1辆,综合执法用车2辆。2022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7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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