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7748972101/2022-00034
[ 发文字号 ]
瀼渡府发〔2021〕81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瀼渡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重庆市万州区瀼渡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瀼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瀼渡府发〔2021〕81号
各村(居)、机关各站所办、辖区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推动瀼渡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区卫生健康委、区委政法委等多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区县及市级拓展区县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渝卫发〔2021〕26号)、《关于印发万州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卫〔2021〕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瀼渡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机构如下:
组 长:熊德凤(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汪维云(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黎 帅(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 员:黄文明(社事办负责人)
李建勇(平安办主任)
冉贞金(镇残联理事长)
金敦福(派出所所长)
何学幸(卫生院院长)
陈爱平、吴正全、何泽龙、刘禄发、谭功泽、谭迎春、陈 军
现由黄文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23-61013798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瀼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瀼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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