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774889093X/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普子府发〔2025〕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普子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1-08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使用集体复垦资金解决长地坪危桥整治工程项目的批复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金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使用
集体复垦资金解决长地坪危桥整治工程项目的批复
普子府发〔2025〕1号
金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你单位于2024年11月12日报送的《万州区金家村党支部普子乡金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关于申请资金解决金家村长地坪危桥整治工程项目的报告》,经普子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你单位申请村集体复垦资金用于解决长地坪危桥整治工程项目,项目资金预算64.3908万元,由乡政府解决50%,你单位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资金解决50%,项目完工后,以项目实际核算资金为准。
请严格按区农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4〕286号)文件精神,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责任,严格项目实施程序,规范使用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对项目开展结算和项目评估,据实核算和拨付项目资金,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此复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