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普子乡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017453173601/2022-00008
[ 发文字号 ] 普子府发〔2020〕2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普子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日期 ] 2020-10-09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子乡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 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10-09 来源:万州区普子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子乡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

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普子府发〔2020〕28号

各村,有关站所办:

现将《普子乡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

2020109

普子乡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区扶贫办《关于印发<万州区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扶组发〔202019号)要求,为全面彻底整改落实督查反馈意见,切实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攻坚质量的重要举措,坚持统筹推进和分级负责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和推动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各类考核、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注重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攻坚克难韧劲和决心,始终保持决战决胜战斗姿态,以问题整改推动全区脱贫攻坚“收官大决战”走深走实,有效化解疫情灾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关于“扶贫产业发展水平还需持续提升”的问题

1.针对“近年来通过脱贫攻坚发展了不少扶贫产业,绝大部分贫困户都实现了产业覆盖,但部分扶贫产业正处于起步期、成长期,产业链条较短、龙头带动不强、加工转化水平较低,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比较滞后”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大产业培训力度。根据各村发展的产业现状,组织专家实地开展现场技术培训,提高产业有效成型。

2)强化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带动作用。一是规范完善全乡专业合作社,清除“空壳社”,强化指导,促进专业合作社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完善村集体发展带动作用,在每个贫困村形成有效地主导产业,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贫困村中的集体经济“空壳村”。

3)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统一完善建立产品包装和销售,加强农产品认定,发动全乡具有带贫益贫效果的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申报认定扶贫产品,扩宽销售渠道。

4)推动消费扶贫活动。强化帮扶单位等采购扶贫产品力度,优先购买贫困户扶贫产品。

2.针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贸出口企业订单大量减少,城市餐饮等行业开工不足,导致一些农民工进城后未能实现正常上岗,有的又返回家乡还需要重新寻找就业门路”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5)建立贫困劳动力返乡监测与跟踪服务机制。各村要每半月动态掌握贫困劳动力返乡状况和再就业需求,并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更新数据。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转换能力。帮扶责任人确保各项就业扶贫政策有效宣传落实,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贫困劳动力收入的影响。

6)加大返乡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力度。压实帮扶干部责任,对有就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加强就业帮扶;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返乡回流暂无法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

7)加大创业帮扶力度。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向吸纳贫困劳动力或贫困劳动力创办的市场主体倾斜,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

(二)关于“救灾减灾工作还需持续跟进”的问题

3.针对“进入汛期以来,多次遭受暴雨侵袭形成洪涝灾害。一些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不同程度受灾,一些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受损,一些产业扶贫项目受阻”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8)及时实施洪涝工程及地灾抢险救援、人员转移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排查入汛以来受灾情况,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水毁工程台帐,加快推进治理;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治理方案,督促落实治理措施和推进治理计划。

9)及时摸清受灾底数,确保受灾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制定因灾倒房重建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力争2021年春节前受灾群众入住新居。

10)全面排查道路水毁受灾情况,建立台账,对受损严重、有安全隐患的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按资金量和轻重缓急稳步安排水毁修复工作。

11)按轻重缓急、扶贫优先的原则,及时恢复损毁管道及供水工程,并落实应急送水措施,确保农村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三)关于“一些整改工作还需持续推进”的问题

4.针对“有的乡镇干部对监测户情况变化掌握不够及时全面”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2)压实干部工作责任。督促干部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严格落实《万州区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进行动态监测,做好调查核实、信息录入、动态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全面落实“一户一策”,到户到人精准制定帮扶措施。

13)压紧监测责任人帮扶责任。督促监测责任人每周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邻里询问等多种方式将监测对象动态管理数据和“一户一策”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采集到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

5.针对“有的贫困村支部书记工作能力还不强,工作开展主要依靠驻村工作队”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4)培训提升一批。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运用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现场观摩、案例教学等方式,帮助提升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贯彻执行政策和服务发展的能力。

15)轮换调整一批。掌握村级班子运行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对不在状态、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优化调整,为明年换届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打好基础。

6.针对“个别基层干部对脱贫摘帽后帮扶工作‘扶上马送一程’的认识不够深入,工作劲头有所回落”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6)加强考核激励,强化纪律约束,对驻村干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和暗访抽查,对“三在村”落实不到位的驻村干部由乡纪委进行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提升帮扶履职能力。

17)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落实日常打卡、工作日“三在乡”等工作要求,防止干部慵懒散。

18)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以驻村工作例会为契机,进一步对驻村工作队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由各帮扶集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帮扶干部的业务培训。

7.针对“在‘富口袋’上下功夫多,在‘富脑袋’上工作力度还不够”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9)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参加“我们一起奔小康”扶贫志愿服务和“爱心进农家”文明单位扶志扶智行动,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开展“新婚俗、新风尚”和“推动婚俗改革、弘扬新风正气”等宣传教育活动,全乡村民委员会修订《村规民约》完成率达到100%

(四)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其他省市发现的主要问题

8.针对“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对脱贫攻坚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20)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对、敷衍塞责的,及时谈话提醒;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以案四改”。

21)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收官大决战”。20209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脱贫攻坚“收官大决战”,围绕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化解疫情灾情影响、全面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全面整改各类问题、全面提高数据质量、全面开展总结宣传等6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9.针对“个别地方扶贫政策落实不够精准,有的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22)严格执行中国银保监会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银保监会〔2020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的政策,将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贷款需求、使用情况进行逐户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有贷款需求的及时组织承贷银行发放贷款;对获贷户要关心关注生产发展状况,帮助解决生产发展中的实际困难,确保所贷资金精准用于发展生产,未用于发展生产的要及时采取提前收回、督促投入生产发展等方式落实整改。

23)抓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后续工作。根据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现场登记情况,全面核实、排查各项扶贫政策落地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查漏补缺,补齐政策落实短板和弱项,系统梳理政策明细,完善《万州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政策明细账》。

10.针对“有的地方对涉农资金以及各级投入集体经济的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村集体经济运营没有涉及监督机制,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24)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监督。按照“谁使用、谁主管”的原则,履行好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全程跟踪项目资金使用,加强检查核查,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效益。

25)强化村集体资金使用监督。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与事后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26)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充分运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对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扶贫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等实施动态监控。通过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拨款审核、支出进度调度、绩效管理督导等方式,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

11.针对“有的地方整改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工作重销号、轻长效,抓具体抓深入上还有欠缺”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27)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签字背书销号制度,实行“谁销号、谁签字、谁负责”,进一步压紧压实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委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28)严格开展核查验收。对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全面自查验收,强化整改跟踪问效,既督促整改解决具体问题,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2.针对“有的地方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普遍为租金收入和分红收入,对财政资金和政策的依赖性较强,自我造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29)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建立项目台账,定期调度项目推进情况、研判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建设;强化跟踪指导,重点对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产业项目选择、经营方式、风险防范等加强指导。

30)完善社会化服务名录库建立工作。指导辖区内开展粮油育秧、耕、种、防、收、烘干和山地高效农业产业修枝整形、统防统治、洗果分级、施肥除草等重点生产环节服务和全程生产托管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农服平台,确保应录尽录。

三、认真落实督查反馈意见建议,推动脱贫攻坚走深走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不懈抓好“三落实”

3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精心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研讨座谈会。

32)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点内容,纳入基层党支部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笃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通过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常态化学习脱贫攻坚相关课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33)深化思想认识,督促责任落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底线意识,进一步压实“三个”责任,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筹推进“战疫”“战贫”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

34)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和“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进一步压紧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35)对照问题清单,严格督查督办。对标脱贫攻坚各级各类督查反馈问题清单,找准问题、及时纠改,督促整改落实。

36)扎实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持续在责任落实上加压、在政策落实上加力、在工作落实上补短,不断深化脱贫成果巩固、扎实提升攻坚质量,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坚决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

37)聚焦定点攻坚户,对“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等问题重点关注,定期对未脱贫户脱贫态势进行数据分析,确保底数清楚;对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户在产业、就业等方面制定帮扶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督促各村对剩余贫困人口坚持“一户一策”“一户一专班”,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会同帮扶单位开展精准帮扶,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入户走访1次,确保针对性帮扶到位。

38)开展灾后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全面排查。对住房出现安全隐患的,及时通过集体公租房、租赁闲置农房、鼓励投亲靠友等方式先行妥善解决;对受灾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第一时间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发现一户改造一户。

39)认真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措施。继续落实建卡贫困人口参保分类资助政策;按照每月比对,及时对断保、停保人员,组织接续医疗保险,确保建卡贫困人口100%参保。

40)坚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摸排,对每一个万州籍学生精准把控。继续实行辍学月报制度,坚持做好辍学劝返和残疾送教工作。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建卡贫困户子女、适龄残疾少儿就读台账。坚持开展补偿教育,对往年初中未毕结业的学生进行清理。

41)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于年底前全面完工。

(三)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42)全面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常态化开展排查、动态清零发现问题;坚持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三保障”领域的突出问题。

43)深入推进产业扶贫专项行动。2020年,扶贫产业覆盖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95%以上,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左右,7贫困村(含市级、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基本消除“空壳村”。

44)深入推进“志智双扶”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志智双扶,开展典型教育宣传,鼓励贫困户自主脱贫,转变贫困户的思想认识。

45)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万州区脱贫攻坚总攻“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万州扶组发〔20209号)要求,积极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确保到2020年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两不愁三保障”得到有效解决,有条件的搬迁贫困户都有1个增收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贫困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搬迁贫困户社会保障全面加强。支持解决“菜园地”,支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乡村旅游业,持续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摸清搬迁贫困户就业需求,通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引导外出或就近务工等,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支撑。

46)指导安置地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发挥“一约三会”作用,增进共识。

47)结合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安置区文化室、活动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引导搬迁群众融入新的形态和生活环境。

(四)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48)开展常态化监测和帮扶。充分利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及时进行动态更新;采取上门排查、农户申请、乡村报告、大数据筛查比对预警等方式,提前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纳入监测范围,做好信息录入,精准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临时救助、扶志扶智等帮扶措施,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实施精准帮扶。

49)建立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对存在因病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做好定期随访、住院转诊服务、治疗后的用药指导和康复管理等工作。对存在因病致贫风险的边缘人群,通过家庭医师指导,做好双向转诊服务,落实签约服务等措施,推动健康扶贫关口前移。加强健康扶贫兜底资金管理运用,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医疗兜底救助。

50)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衔接,实现贫困人口就医“一站式”结算服务,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综合保障作用。

51)有序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开展村卫生室星级评定,优化调整村卫生室设置,加大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设备及能力建设投入,让农民“小病不出村”。

(五)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

52)结合《万州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扶贫资产清理工作,分级分类摸清扶贫资产底数,明确扶贫资产权属,确定管护运营主体,建立台账,强化扶贫资产管理。

53)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法律进乡村”活动实现贫困村全覆盖。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完善对困难群众仲裁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并依法缓交、减交、免交困难群众仲裁费用。

54)对明确产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建立资产台账,纳入集体资产财务监管平台,加强收益分配使用管理。

(六)深入研究和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工作

55)抓好脱贫攻坚总结。根据区级各类宣传活动,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效,形成典型经验,借鉴运用到乡村振兴中。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乡党委书记、乡长切实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督查反馈意见,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钉钉子精神,精准化、常态化、系统化整改,具体的点名问题要立行立改,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每一个问题见底清零。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整改纪律。加强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落实,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整改不力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认真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巩固整改成果,把集中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表层显性问题与深层隐性问题、特殊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既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又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文件下载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