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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453173601/2022-00007
[ 发文字号 ] 普子府发〔2020〕2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普子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子乡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04-15 来源:万州区普子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子乡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

抢险预案》的通知

普子府发〔2020〕26号


各办、站、所,各村,乡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准确把握险情发展动向,及时处置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普子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广大干部群众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心竭力,全力抓好防治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

2020415

普子乡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编制本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内容

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造成在短时间内地质环境的骤然恶化,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突然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和矿坑突水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往往险情与损害并存,有关部门要根据险情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应急机构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由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为指挥长,乡国土所、财政所、应急办、民政办、村服中心、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党政办、卫生院为成员。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彬(政府乡长)

副组长:杜政硕(副乡长)

成 员:王延安、林万胜、程良华、王威、方远鹏、高振琴、黄海云、王燕、宋祖权、陈绪、所有民兵。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和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乡人民政府和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乡人民政府及时上报万州区人民政府。如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属特大型或大型,按国务院《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规定向上级报告。

二)职责分工

1.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参与抢险工作。

2.财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管理。

3.应急办负责组织人员进入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区,动员、抢救并护送受威胁和危害的人员按预定的撤离、转移路线转移至安全地带,在乡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挥下,配合相关部门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险情进行排查,并负责应急通信保障。

4.民政办: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及财产进行统计,对伤亡人员进行安抚,并将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及安抚情况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区民政局。

5.村服中心负责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进行调查,及时将调查情况及治理要求报告乡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参与抢险工作。

6.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7.司法所:负责对灾区抢险救灾期间出现的民事纠纷进行调处,参与抢险工作。

8.党政办: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参与抢险工作。

9.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10.乡人民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负责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成灾范围、影响强度于4小时内速报人民政府及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并及时组织人员进入灾区抢险救灾;同时,负责从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民政、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办、财政所、安监办、综治办、司法所等各站所办抽派人员协助乡抢险救灾指挥部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抢险救灾的人员组织

乡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抢险组、人员救护组、财产转移组、灾情调查组、灾害监测分析组、疾病控制组、宣传组、通讯组、治安维护组、资金管理组、装备管理组、物资管理组。

1.抢险组:主要是乡武装部组织的民兵或军队组成,必要时,可以从乡抢险救灾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抽取。

2.人员救护组、财产转移组:主要由乡武装部组织的基干民兵、应急抢险分队和乡卫生院的医务人员组成。

3.灾情调查组: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所、民政办、安监办组成,负责对灾害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地质环境特征、致灾原因、危害情况、事故责任等进行调查,必须尽快请相关资质单位进行事故鉴定。

4.灾害监测分析组:主要由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

5.治安维护组:由乡派出所、司法所组成,主要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并对灾区抢险救灾期间出现的民事纠纷进行调处。

四、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按照人员死亡、经济损失以及威胁人员情况,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者因灾威胁100人以上。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因灾威胁30人以上100人以下。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或者因灾威胁10人以上30人以下。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者因灾威胁10人以下。

(二)影响分析准备

突发性地质灾害组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的灾情调查组在进行灾害调查后,须进行灾害的影响分析,分析内容包括:

1.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原因;

2.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

3.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危害;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

()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一般采取鸣锣、吹哨、用喇叭喊话等形式,由国土所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在接到灾害报告后的初步调查中确定并向村民通告,同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村组的防灾责任人发布。在乡抢险救灾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前,国土所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须将预警信号再次进行通告。

(二)应急通讯保障

1.在乡抢险救灾指挥部人员赶赴现场时,由通讯组负责在灾害现场设立应急通讯站,采取无线电话机、对讲机等设备搞好灾害现场与抢险救灾指挥部、乡党办的通讯联络。条件允许时,可采用手机、传真、电话等手段加强联络。

2.抢险组、人员救护组、财产转移组、灾害监测组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步话机,以加强在抢险救灾、灾害监测中的相互联系,确保步调一致,配合有效。

六、应急行动方案

(一)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

国土所和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所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初次调查时,应确定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并通过广播、公告等形式予以宣传。

二)医疗救治

先在灾害现场成立医疗救治,隶属疾病控制组管理,并迅速调配医疗救治必备药品和设备,然后由救护人员将伤员救至医疗救治站进行救治,医疗救护人员要做好自身消毒防护工作。

(三)疾病控制

在灾害现场成立疾病控制站,下设门诊、观察室、医疗救治、隔离治疗。以上疾病检查、治疗和防疫情况,疾病控制组要定期向抢险救灾指挥部汇报,并由疾控中心按有关疾病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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