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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453173601/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普子府发〔2021〕1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普子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普子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1-03-31 来源:万州区普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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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州区普子乡防汛抗旱

应急预案》的通知

普子府发〔2021〕16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万州区普子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乡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普子乡人民政府

2021331












普子乡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普子乡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万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水、旱、山洪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死一人,少伤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直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区域概况

普子乡位于万州区东南端,19929月,将普子岭乡和枫木乡两乡合并为普子乡,现隶属于重庆市万州区。乡政府驻地普子岭大桥,距万州主城区105公里。东南与湖北省利川市接壤,西与白土镇、凤仪乡相连,北与地宝乡、云阳县耀灵乡相邻。幅员面积85.7平方公里。辖 8个行政村,29个村民小组,3868户,1513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0人。境内交通便利,有普谋路、普七路通向湖北省利川市,普云路通向云阳县,普凤路通向凤仪乡,白普路通向万州区。全乡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年均温14℃。七曜山脉贯穿整个普子乡,乡内山势险峻,沟壑纵横,地质复杂,地形多样,海拔在400—1762米之间,有万州的最高点—沙坪,海拔1762米。有煤、铀、铁、石膏石、大理石等多种矿产资源,有丰富的水利资源。辖区有林地69178亩,耕地15554亩,其中水田5913亩。农业以粮食生产为主,盛产水稻、玉米、小麦、红苕、洋芋等。该乡还是全区猕猴桃生产基地。2004年地方生产总值2429万元,财政总收入36.5万元,平均纯收入1579元。现有中心小学1所,村校2所,幼儿园2所,教职工48人,在校学生1486人。卫生院1所,村级卫生站8个,医务人员25人。文化广播电视站1个。普子乡位于万州区东南端,19929月,将普子岭乡和枫木乡两乡合并为普子乡。乡政府驻地普子岭,距万州区主城区105公里。东南与湖北省利川市接壤,西与白土镇、凤仪乡连接,北与地宝乡、云阳县耀灵乡相邻。幅员面积85.7平方公里。辖8个村,29个村民小组,4018户,1548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0人,土家族6867人。境内有普谋路、普七路通向湖北省利川市,普云路通向云阳县,普凤路通向凤仪乡,白普路通向万州主城区,公里里程118.3公里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任指挥长,乡武装部长、水利、安全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乡党政办、财政所、村环所、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办、安监办、派出所、学校、卫生院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严磊同志担任。防汛抗旱期间,指挥长、副指挥长要24小时在岗。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普子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张 彬 乡 长

副 组 长:石孝均 副乡长

成 员:严 磊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立红 财政所所长

周艳红 国土所办公室主任

张小平 社保所负责人

浦 洪 白土派出所所长

冉瑞权 文化中心主任

刘开清 卫生院院长

张建辉 普子小学校长

宋孝查 电管站站长

向仁英 普子社区支书

刘太地 院子村支书

洪碧光 金家村支书

黄仕祥 虎头村支书

卿先胜 七曜村支书

谯守军 碗厂村支书

陈华兴 土庙村支书

冉从权 小龙村支书

预案启动后,乡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指挥抢险救灾,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各村、社区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权属关系,各负其责,以确保防汛、抗旱工作任务、人员、物资、措施落实到位。

(二)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宣传通讯组等。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进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由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刘绍成任组长。任务是: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务、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抗旱预警信息,及时将雨水情、灾情和上级指令等通知各村(居)及有关单位,按程序向区防指报告灾情及救援情况。

工程抢险组:由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村环所、派出所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严磊任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转移安置组:由民政办、社事办、综治办、安办、食药监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何祈贤任组长。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行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卫生救护组:由卫生院、社保所、文化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刘开清任组长。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

学校安全组:由普子学校、安办、司法所、财政所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张建辉任组长。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安办、综治办、派出所、各村(居)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黄国政任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宣传通讯组:由党政办、党建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曾萍组长。任务是:保障防汛电话、广播的畅通,做好宣传工作。如出现水淹场镇时动员灾民撤出险区。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1、乡防办应加强对上级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的传送并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传达到村一级及有关人员。通知其做好相关准备。

2、当境内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农业服务中心应加强监测,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当堤防等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各村、社区要及时汇报并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迅速向乡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及目前采取的措施,以便乡防指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3、洪涝灾害发生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向乡防指报告灾情,民政办应主动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乡政府和乡防指报告,再由乡防指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将初步情况报区防指并执行《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

(二)预防、预警行动

1、 预警、预防准备。防汛抗旱实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在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预案准备、物料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抗旱检查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2、江河洪水预警。当辖区内河流将出现洪水时,涉及的村、社区应及时向乡防办报告水情、水位,乡防办及时向乡防指报告。乡防指根据洪水走势,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渍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防办应视情况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4、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强降雨时,乡防指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与群测群防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乡防指。

5、干旱灾害预警。乡防办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6、供水危机预警。当本区域因供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中断,水源出现危机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预警,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当出现水旱灾害后,乡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组织指挥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调集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领导干部亲赴一线组织驻村干部、村、居民小组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同时组织卫生院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二)应急响应行动

1、Ⅰ级响应行动

气象预报辖区内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2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主要道路可能出现3050厘米的积水,主要河道水位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河道、沟渠水位即将或已经漫堤;辖区内出现成片洪涝,洪水造成交通、供水供电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发生水库垮坝情况。土壤含水率小于40%,已经发生严重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5日内、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达到播种面积的80%以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高于辖区总人口的60%。乡启动Ⅰ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乡防指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全乡防洪预案,或抗旱预案,乡长主持辖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乡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全部上岗到位,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相应工作。民兵预备役等主要抢险力量快速集结到位,其他抢险队按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

3)受灾区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权限调度,水库、水利工程,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4)乡域内重要的抢险工作如人身安全、区域重要设施抢救,电站、通讯设施、桥梁、道路、天然气管、自来水管道等抢救抢修由乡防指统一指挥,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指令执行。

5)一般性抢险救灾工作由成员单位按预案分工组织实施。重大灾险情的应急处置,乡防指应报请区防指派出工作组和技术人员给予指导援助。必要时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救援方案,实施救援行动。

6)乡灾情处置情况及时电话报告区防办,1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区防指。抢险救灾工作的总结评估在抢险结束2日内报告区防指。

2、Ⅱ级应急响应

气象预报辖区内辖区将出现大暴雨至特大暴雨天气,24小时降雨将达到200毫米以上,或未来3个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且可能持续强降雨。辖区主要道路出现2030厘米的积水,积水时间超过1个小时。主要河道水位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中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部分重要保障的目标如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出现险情;土壤含水率小于45%,大于或等于40%,已经发生中度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5日内、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受旱区域作物面积达到播种面积的618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达到辖区内总人口的4160%;集镇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21%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乡启动Ⅱ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长动员部署乡域内防汛抗旱工作。抢险队迅速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立即到岗履职。

2)乡防指启动防汛抗旱预案,各成员单位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到各自管辖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受灾区的各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并依据预案转移群众,组织强化巡堤看坝,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及时向乡防指报告。

4)抢险救灾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必要时,报请区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5)乡灾情处置情况的报告程序与前款规定相同;灾情处置的总结评估在抢险救灾结束后2日内书面报告区防指。

3、Ⅲ级应急响应

气象预报辖区内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大暴雨级别)以上,或未来6小时内雨量将达到50毫米,辖区主要道路可能出现20厘米以下的积水,河道水位迅速上涨,且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部分低洼地段积水严重;辖区内主要排洪河道泄洪速度缓慢或有漫溢;辖区内已经发生轻度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0日内、其余时段预计2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达到播种41~6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达到区域内人口的21~40%;集镇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11%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乡启动Ⅲ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乡长主持动员部署乡域内防汛抗旱工作,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上岗值班。

2)乡防指根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并派工作组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密切监测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指挥调度防汛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防办报告。

3)受灾区的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组织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

气象预报辖区内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mm(暴雨级别)以上,或未来6小时内雨量能达到2550mm, 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可能产生短时积水;69月期间连续10日,其余时段连续20日无有效降水,且预计短期内仍无有效降水;土壤含水率45%55%之间,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21~40%,因旱造成区域内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乡启动Ⅳ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乡防指指挥长主持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

2)乡防指根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并派出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密切监测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乡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工作。

3)受灾村、居委会应组织实施相关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向乡防指上报有关情况。

(三)不同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1、江河洪水

1)当乡境内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乡防指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群众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2)当河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乡防指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根据方案等,适时调度防洪工程,清除河道阻水障碍,临时加高堤防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乡防指宣布进入紧急汛期,行使相关权利并采取有较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2、渍涝灾害

1)当发生渍涝灾害时,乡防指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当辖区内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增加的压力。

3、山洪地质灾害

1)山洪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由乡防指负责,水利、国土、民政、村环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地质灾害区降雨达到一定数量或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乡防指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立即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群众,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生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治意外事件的发生。

4)对山洪地质灾害发生的伤亡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抢救,并请救上级救援。

5)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乡防指应组织水利、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措施,防治山洪造成更大损失。

4、水利工程险情

1)当辖区主要河道堤防和闸坝等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水库、山坪塘泄洪或出现险情等时,可能危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乡防指下达命令。

2)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技术人员到岗到位,立即组织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和防汛抗旱突击小分队人员,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并做好危险区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3)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及以上时乡防指指挥长到现场指挥,调集乡防汛抗旱突击队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突击分队,配合出险地干部群众抢险,确保安全。

4)防汛抗旱物资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备外,不足部分由乡防汛抗旱物资供应人员负责调运供给。

5)灾后,由乡政府组织干部群众、防汛抗旱突击分队及时修复有关设施,保证人民生产、生活正常有序。

5、干旱灾害

1)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旱情监测预报,科学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切实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的组织、宣传、动员和指挥协调工作。

2)用足、用好现有引蓄水工程、临时筑坝引水、泵站提水、开采地下水等抗旱应急工程,千方面计增加抗旱水量。

3)抓住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缓解地面干旱灾害。

4)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确保群众用水需求。对可能出现人饮困难地区要细致排查摸底,制定应急解困方案;对承担抗旱供水任务的水库,因库施策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在旱情严重时,组织发动群众进行机动运送水。

5)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

6)推行抗旱预案制度,建立抗旱信息系统和抗旱物资储备制度,提高对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

七、具体保障措施

(一)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长对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总责。乡直管部门围绕防汛抗旱工作中心,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村居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村居主任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责领导责任。划段包村,责任到人,做到村村有任务,段段有分工,防护责任落实到人,包村干部与各村干部负同等责任。要强化督导,加强协调,配合村干部做好防洪工作。乡直各部门、各企业单位也要实行划段包村责任制。

(二)强化应急保障。一是气象保障。由乡防办利用现有的通讯设施及时与区防办和气象局随时联系,做好防汛期间洪水预报和雨量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水位、洪水流量、传播速度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并通知各村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二是通讯保障。电信、邮电、电力等部门要确保电路、通讯畅通,乡设置防汛值班班电话:58657007。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电话接收。三是物资保障。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着手准备防汛抢险物资,备好铁锹、车辆等抢险工具,备好麻袋、木桩、铁丝、石料等物料,以备急需;乡域内各村、社区都要准备运输车辆,并将车主姓名、电话上报乡防指备案,全部车辆由乡防指统一调度。各村居要指定出取土地点,以备防汛之用。乡政府准备的物料已在有物料的村定好联系点,凡涉及到的村,村干部要负责联系。四是队伍保障。沿河各村、社区组织抢险突击队30人的队伍,由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任指导员,村、居委会主任任副指导员。其它各村、社区也要组织预备队20人。乡成立由各村居民兵组成的抗洪抢险突击队30人,预备队20人,保证如之即来,来之能战。以上各村、社区组织的队伍由包片领导统一指挥,所有队阶段均由乡防指统一调度。五是指挥保障。各村、社区建立组织,进行一次主要防汛目标的排查工作,报乡防指。

(三)加强联动合作。加强本地重点防洪区域防护的同时,各村、社区对经过所辖境内的河、沟、渠,以及其它水利设施要进行治理和管护,确保各条河、沟、渠条条相通,排水通畅;各单位、各村要拉出防汛抢险队伍名单,报乡防指备案。明确通知所有人员,汛期外出,必段请假;防汛进入临战状态后,任何人尤其是突击队,预备队队员必须严格服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调谴,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所有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对擅自外出,不服从调谴,甚至逃避抢险义务者,要严厉惩处,各领导干部、各队队长不得外出,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抓住时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河、沟、渠做好汛期蓄水工作,以保障今、明两年的农业增收。邮电、电力、农业等其它各部门要自觉以大局为重,一切听从乡防指的指挥,通力合作,积极配合,确保安全度汛。

八、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结束后,尽快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九、灾后重建

乡防指联系各相关单位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一)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乡防指。

(二)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社区应根据洪旱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按照工程进度,统筹规划,稳步推进重建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十、附则

1、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乡政府将适时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本预案由乡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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