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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3397403XG/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万州牌办发〔2022〕49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保障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牌楼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02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重庆市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牌楼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8-02 来源:万州区牌楼街道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牌楼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州牌办202249


社区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为保障辖区房屋主体使用安全,经研究同意,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现将《牌楼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

                         202282

(此件公开发布)


牌楼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重庆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266)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早、做细、做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辖区房屋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辖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要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摸底(涉密房屋除外),尤其是自建房重点排查滨江临河低洼地带、滑坡等地质灾害区域、学校周边、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医院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铁路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点、集贸市场等区域,突出排查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要全面彻底摸清房屋基本信息、审批手续、历史改造情况、改变用途情况、违法建设情况、结构安全状况等信息,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内容,逐栋建立台账,留存信息

3. 排查方式。各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要组织产权人或使用人自查配合区级部门核查力争20236月底前完成所有房屋,尤其是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

(二)开展“百日行动”

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聚焦学校周边、幼儿园、餐饮饭店、棋牌室、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养老服务等具有公共建筑属性的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要紧密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等级上报有关情况根据街道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尽快取得整治进展,坚决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并2022910日前完成隐患整治

)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坚决杜绝辖区发生新增自建房

2. 加强日常检查。组织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3. 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在违治办的指导下查处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建加层、擅自变动主体结构、非法开挖地下空间行为

4. 建立长效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配合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实施安全监管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规划建设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联系社区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规环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依托技术支撑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依托住建委指派的专家、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

)强化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的督促指导,保证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牌楼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


附件


牌楼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计划


按照区政府《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计划》要求,街道决定开展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迅速对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在百日之内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要摸清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底数以及房屋的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坚决消除经营性自建房经营与住用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范围

辖区所有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主要包括居民自筹资金建设餐饮饭店、棋牌室、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等具有公共建筑属性的经营性自建房居民自建后作为住宅销售或出租给他人的房屋。

)重点房屋。2层及以上自建房人员密集自建房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自建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破坏内部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

)重点问题。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问题的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年久失修失管有发生坍塌风险隐患仍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

四、实施步骤

(一)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全面自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负责发动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开展自查。核查有无专业设计施工,有无擅自加层背包,有无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有无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增加使用荷载,有无房屋沉降、开裂、变形等房屋结构安全风险,确定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核查经营许可、房屋建设等是否合法合规。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填写《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或使用人自查表》,并签字确认。对故意瞒报或谎报自建房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社区初步排查。各社区、规环办工作人员在排查专家指导下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逐栋开展针对性技术排查并摄录房屋外观影像资料,逐栋明确初步排查结论,逐栋建立经营性自建房自查、排查档案。

)安全鉴定。在核查和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开展房屋安全鉴定,进一步确定房屋安全性。

)隐患处置整治。联系社区科室、各社区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整治原则,实施隐患分类处置和整治。

五、时间安排

(一)隐患排查核查(2022715)。通过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自查,初步排查,专家核查。对排查核查中发现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停止经营,解危处置。对违法建设、违规审批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停止经营。

(二)安全鉴定、隐患整治(2022910 )。在全面摸清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情况的基础上,对隐患房屋逐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依据安全鉴定结论及建议,逐栋确定隐患房屋处置措施,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按照处置措施限期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在此基础上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制定隐患整治工程措施、方案,立即启动隐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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