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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3397403XG/2022-00010
[ 发文字号 ] 万州牌办发〔2020〕19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牌楼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重庆市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0年牌楼街道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4-24 来源:万州区牌楼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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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0年牌楼街道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州牌办发〔202019

各社区,各相关站、所、办,有关单位:

为做好辖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牌楼街道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  

2020423日      


2020年牌楼街道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着力消除全街道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提升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水平,根据《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经信能源〔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高层建筑是指依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规定,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组织供电供气企业、用户、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开展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用电用气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组织机构

按照万州经信能源〔20204号文件要求,成立牌楼街道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和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王长万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  闫春龙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郭桢逊   办事处副主任

   : 黄佐洪    应急管理办主任

        杨  云    经济发展办主任

        孙泽松    物业管理办主任

        程  应    大河沟社区主任

        张俊生    搭马桥社区主任

        周相花    观音岩社区主任

        何小燕    牌楼社区主任

        唐中利    太平社区主任

        徐友琼    万安社区主任

        平兴利    印盒石社区主任

        徐  虹    袁家墩社区主任

        吴光兰   石峰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经济发展办,杨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指导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张建忠、洪玲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规范用电用气行为,落实管理责任,实现入户安检到位率100%,用户权属隐患有效告知率100%,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居民用户用电安全问题整治。排查整治居民用户乱接电源线、将大功率电器集中在同一插线板使用、超负荷用电,以及电取暖设备与纸箱、木板、布料、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距离太近,外露电线绝缘层变硬、破损等隐患和问题。

(二)开展单位用户用电安全问题整治。排查整治单位用户未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设备运维责任人,未配置足额持有能源局或安监局颁发电工作业资格证书的电工,未开展定期检查巡视,未及时处理异常和缺陷等隐患和问题。

(三)开展户外供电设施安全问题整治。排查整治各楼层线路私拉乱接,低压供电线路线径细、老化发热,电缆井内、电表箱附近堆放纸箱、塑料品等易燃物品,电缆井道被封堵或未按规范设置防火分隔,防火分隔被破坏,电缆线路(通道)等配电设施与热力管道、燃气管道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和问题。

(四)开展居民用户用气安全问题整治。开展天然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漏气检测;排查整治用气场所自然通风不良,用气房间存在有人居住,暗厨房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天然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锈蚀,天然气管道穿越卧室、卫生间、起居室及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房间,用户私拉乱接天然气管道、擅自改动引入管、天然气计量表位置、预留接头,天然气热水器安装不规范、未加装烟道、烟道未伸出室外、烟道与热水器排烟口密封不严、烟道接头密封不严、烟道破损,天然气灶具未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天然气连接软管使用非专用、安装不牢靠、老化、龟裂等隐患和问题。

(五)开展单位用户用气安全问题整治。排查整治天然气单位用户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天然气设施定期检查维护责任未落实,未开展用气安全教育培训,通风不良的用气场所未规范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天然气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等隐患和问题。

(六)开展户外供气设施安全问题整治。排查整治供气设施老旧、锈蚀、漏气,红线范围内公共管线、调压箱(柜)、吹扫桩和引入管等供气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庭院管道存在占压、交叉、被深根植物缠绕,施工安装作业未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庭院管网数据和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隐患和问题。

(七)开展用电用气安全宣传。以入户检查全覆盖为契机,以企业服务网点、社区服务中心、物业为主要阵地,以宣传手册、短信、微信、网络为主要方式,以安装规范、使用安全、应急处置、事故警示、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安全宣传常态化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宣传普及,增强用户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应急管理办具体指导,社区、供电供气企业排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责任单位或个人落实整改。职责分解如下:

应急管理办:组织街道社区、供电供气企业工作人员开展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摸底,拟定编组和排查计划;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清单和信息报送;督促和核查高层建筑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和个人整治重点隐患。

各社区居委会:联系供气、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入户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协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和个人配合供电、供气企业排查;复印、归档排查资料(隐患),及时隐患信息,建立完善排查隐患台账清单和信息报送;核实高层建筑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和个人整改进度。

物业管理办:一是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二是督促物业企业加强管理、加强巡查、配合检查,确保居民用电用气安全。

供气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并协助牌楼街道做好专项整治,对照标准规范开展入户检查和户外设施检查,完善检查台账清单,协助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权属范围的隐患,指导用户权属范围的隐患整治;印制发放居民、单位用户用气安全告知书。

供电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并协助牌楼街道做好专项整治,指导用户排查整治用电安全隐患,协助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权属范围的隐患,指导用户、物业单位等责任主体权属范围的隐患整治;印制发放用电安全告知书。

六、工作步骤

牌楼街道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4月底前)。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2020年牌楼街道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11月底前)。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高层建筑基础台账;应急管理办拟定编组、检查计划,组织开展用电用气安全排查。各社区组按计划开展用电用气安全实名制排查,并填写统计对应的记录表(附件1-10);供电供气企业、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物业单位、用户等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问题和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12月底前)。应急管理办、社区、物业对高层建筑隐患整改全覆盖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相关部门达标验收。持续推进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电力燃气设施安装使用更加规范,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责任逐级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全面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突出治理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二)精准施策整治。社区、供气、供电工作人员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全面收集、核实存在孤寡老人、因病致贫、生活无法自理等困难的特殊家庭信息。社区及时排查建立特殊家庭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整治清单(附件7)。对特殊家庭存在的用电用气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类措施资源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时上报信息。检查完成及时统计检查情况,并于830日前报送附件7-10610日前核实上报整改进度统计表。联系人:袁越,联系电话:15923800036,报送邮箱:2497502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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