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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627T/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罗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17 来源:万州区罗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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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职能。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职权、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单位构成

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综合办事机构9个,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镇人大办公室、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人大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承担。

设置事业站所6个,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4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03.6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拨款增加696.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资金拨款增加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4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77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1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28万元,农林水支出545.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03.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19.52万元以及项目支出增加277.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3.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3.44万元,比2022年增加69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16万元,比2022增加419.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都有上升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95.28万元,比2022年增加277.1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抗击新冠病毒及历史债务清偿等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0万元,比2022增加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收入来源增加,主要用于垃圾清运及污水处理。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9.50万元,比2022年减少0.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业务;公务接待费17.7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无压缩空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0万元,比2021年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160.68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0.68万元,比上年或减少5.87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差旅费包干取消;主要用于职工差旅费补助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聪,联系方式:023-5864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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