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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627T/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罗田府发〔2022〕11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罗田镇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发布日期 ] 2022-04-23

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下达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下达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罗田府发〔2022〕11

各村居,各站、办、所、中心: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市住建委《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下达(详见附件1、附件2),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将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解下达到各村居,强化措施,制定月度改造计划,倒计时安排工期,强力推进,针对不同地域危房,因村施策、因户施策,落实村级危房改造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改造计划,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危房改造施工工期确保在2022930日前全面完成本次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并督促农户尽快入住。同时,在危房改造过渡期间,分类采取措施保障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对新识别或动态排查中发现的符合改造政策的6类低收入群体,在履行相关审批、审核程序后,立即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

二、多方式消除现存危房

(一)D级危房。以拆除重建、置换房屋、购买房屋为主要形式。对拆除重建的危房如果分布较散或偏僻独户,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就近集中选点建设,确实无法集中建设的,可就地就近改建。镇乡街道可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采用农户自建或统一代建的方式建设;对集中安置点或无自力能力的贫困户,当地镇乡街道或村委会在征得农户同意后,统一委托代建。实施统一建设的,镇乡街道应充分考虑农户生产耕作半径和生活便利,以村为单位合理选址定点。政府统建且房屋重建资金全部由国家补助的,房屋产权可确定为村集体所有,农户仅拥有居住权。对少数确无条件集中建设的改造户,可置换符合住用安全条件的闲置农房、村校校舍、集体办公用房、企业用房等,在镇乡街道指导下,完善房屋产权移交手续;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进入农民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购(建)房,也可进(集)镇购买安全房屋等。改造完成后,原旧房属于“连体房”、“夹心房”的,要对旧房采取封存措施;原旧房不属于“连体房”、“夹心房”的,要对旧房进行拆除,避免出现“建新未拆旧”问题。

(二)C级危房将排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满足基本居住要求作为农村C级危房改造的首要任务,对部分承重结构(如梁、柱、承重墙、楼板、基础等)或围护结构(非承重墙、屋面)局部出现险情的,要制定专门的修缮方案,通过结构加固、更换构件、整治修缮等方式排危除患,保障居住安全,满足居住功能。在消除危房的局部危险点后,可根据补助资金及自身资金能力,引导农户对房屋周边环境、外立面进行整治。严禁只改观不排危,严禁以C级危房改造为名,擅自加层(含彩钢棚),增加结构安全风险。

三、严格农房风貌管控

对拆除重建的各镇乡街道及帮扶单位要引导农户选用《万州区D级危房改造图集》。农户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或人员设计具有地域特征、富有乡村气息和田园风光的农房。改造后房屋原则上应为灰色或枣红色坡屋面,鼓励用卵石、石块、木材、竹子等当地建筑材料。各镇乡街道要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建设一批彰显巴渝民居风貌特色的示范农房

农村危房改造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对农村D级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点要配套完善水、电、厨房、卫生间、对外连接道路、垃圾收运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休闲小广场,配置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休闲设施设备,房前屋后多种植李子、桃子等果树或开花植物。对D级危房改造散建房屋,要配套完善水、电、厨房、厕所、人行便道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基础设施。C级危房改造在排除房屋结构安全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应引导农户对厕所、房屋外观、周边环境进行改善,提升农房院落颜值和价值,完善居住功能。

四、加强过程监管

(一)日常检查镇乡街道对纳入当年改造任务的危房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在选址、建设期间,应落实专人逐户现场指导、巡查改造质量、安全、进度等,认真填写《万州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原则上每个镇乡街道要落实1名专职质量监管人员,对危房改造现场质量安全进行巡查、监管;每个村(居)要有1名质量监管员,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区住建委加强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检查、指导,深入镇乡街道按一定比例抽取部分危房改造对象,实地检查指导施工质量、安全,并填写《万州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

(二)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后各镇乡街道组织自验收,在验收合格后上报区住建委进行区级验收。区住建委成立验收工作小组,按镇乡街道逐户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

1.镇乡街道逐户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各镇乡街道按区里统一制定的验收方案,组织政府工作人员、村社干部、施工方、农户及时逐村逐户检查、验收和拍照,形成验收意见,并认真填写《万州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质量竣工验收表》,《万州区农村C级危房改造质量竣工验收表》。需检查的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进行整改。在2022930日前,各镇乡街道要完成自行验收,并申请区级验收。

2.区级检查验收。镇乡街道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并申请区级验收,区住建委组织相关镇乡街道成立检查验收组到现场对镇乡自查验收结果进行逐户复核,检查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镇乡街道提供的万州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万州区农村C级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中签署意见。

五、严格资金监管

(一)补助标准原则上D级危房改造每户平均补助3.5万元,C级危房改造每户平均补助0.75万元。由镇乡街道根据贫困程度及建设规模,参考区村镇办《关于施行农村危房改造综合控制价制度的通知》(万州村镇办〔20194号)所列综合单价统筹平衡,制定单户补助标准,D级危房改造每户最低不低于3万元/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户;C级危房改造每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完成的工程量为主要补助和结算依据)

(二)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兑现,镇乡街道经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确定纳入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并报区村镇办(联系人:云玉兰,联系电话:58520386)备案后,区财政局划拨50%启动资金,改造完成并经区级验收合格,区财政将补助资金余款通过“一卡通”平台拨付给农户或代建方(需签订代建协议)

(三)强化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党和政府保障贫困农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资金,必须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补助对象认定时暗箱操作、人情交易、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改造资金,坚决遏制在补助资金发放中克扣、截留、索贿,绝不允许改变补助资金用途、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各镇乡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一户危改户充分了解危房改造政策,让其明白补助对象的资格、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等规定及要求。

六、档案管理

一是按《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通知》(万州村镇〔202142号)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二是按乡村振兴局项目入库要求完善项目入库资料。

七、精准考核

各镇乡街道于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盖章后报区村镇办(详见附件3。区村镇办将定期督促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并纳入各镇乡街道及区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存在推进不力、应改而未改或质量缺陷多等问题的有关镇乡街道,将启动责任追究。


                                 重庆市万州区罗田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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