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镇党委、政府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职能。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职权、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政府采购。
党群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党的建设、编制、人事、群团、人大等职责。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及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产业扶贫指导、扶贫政策法规及相关技能培训的指导管理。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
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工作职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
财政办公室工作职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支农惠民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社区)级财务管理、税收。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消防管理工作任务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
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辖区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职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承担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以及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工作。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指导、培训、介绍以及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管理;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负责优抚救济、社会互助等工作。
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辖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退役军人的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单位构成
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综合办事机构10个,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人大办公室、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群工作办公室承担。
设置事业站所6个,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3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2.4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13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35.97万元,国防支出预算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9.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52.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38.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21.8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746.7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0.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5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2.4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25.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58.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3.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3.32万元,比2023年增加10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59万元,比2023年减少12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压缩公务经费开支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事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71.73万元,比2023年增加226.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企业生产扶持及乡村振兴等项目,主要用于村(社区)管理、环境综合整治、民兵训练及征兵、消防应急救援、安全信访维稳、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万元,比2023年减少68万元,主要原因是场镇居住人口减少,污水处理费收取相应减少等,主要用于场镇基础设施及场镇周边污水管网整治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2.86万元,比2023年减少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3.66万元,比2023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比2023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方面的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7.9万元,比上年减少3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压缩办公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1.7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综合执法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曾华梅 联系方式: 023-587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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