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龙沙镇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 避险转移撤离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龙沙镇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
避险转移撤离预案》的通知
龙沙府发〔2026〕16号
各村(社区)、办、中心、大队、辖区相关单位: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以人为本、组织有序、分工明确、因地制宜的原则,特调整《龙沙镇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沙镇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防御响应及避险转移撤离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结合我镇实际,编制分级转移预案。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对风险隐患点进行分类别、分等级管理,划定“防汛四级应急响应”风险区,将存在安全隐患的175户451人按照防汛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个批次进行转移。其中防汛一级应急响应76户178人,防汛二级应急响应82户238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16户33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1户2人。
二、调整镇地质灾害分级转移指挥部
镇地质灾害分级转移指挥部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班子成员、镇(辖)属单位负责人组成。总指挥长:何军(镇党委书记);指挥长:王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指挥长:张涛(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向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成员:樊爱华、何云良、冉小红、刘治鑫、周代明、向玉明、冉隆洋、黎明奇、何军(卫生院)。
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全镇地质灾害分级转移应急工作,根据区应急指挥部、防汛指挥部、地防指等权威机构发出的气象预警信息和会商通报,综合研判风险等级,发出应急转移命令,督促、检查、指导各村居人员转移落实情况。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向玉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上下联系、技术指导、降险工程实施、避险人员统计等具体工作。
三、成立应急撤离小组
全镇成立应急撤离小组,主要由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民生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社区)组成,分村居建立“应急撤离小组”。龙沙镇派出所、龙沙镇卫生院、驻守地质队伍等有关部门协助群众转移、灾害判定、灾害救援等工作。
主要职责:按照镇指挥部发布的“分级分类紧急转移命令”,联村领导、联村科室负责人、各村(居)书记负责所属辖区人员撤离、管控工作的领导,驻村科室其他人员及村支两委工作人员负责对附件名单中人员撤离、管控的具体工作(还包括新增安全不托底的人员)。
派出所负责转移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参与转移工作。
卫生院负责转移过程中突发情况的救治工作。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四、灾情发生前的预警
镇指挥部接到区应急指挥部、防汛指挥部、地防指等权威机构预警后,由指挥长发出转移命令,同时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平安法治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和电话的形式将避险转移撤离信息启动指令发送至需转移风险源所在村社的包村干部、村社负责人及撤离小组人员,做到“叫应”到村、到户、到群众。由转移安置责任人采取敲锣、吹哨、大喇叭喊话、入户搬离等形式通知村民进行有序撤离。由监管责任人负责村民转移、返流监督工作。
五、避险转移撤离范围及人员
根据避险转移撤离启动条件,结合龙沙镇地形地质条件、隐患点稳定性及危害性等条件,初步圈定避险转移撤离范围及人员。避险转移撤离范围及人员宜根据重庆市万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气象预报及雨情变化等动态调整,预警未解除前不得返回居住。
1.防汛一级应急响应转移一、二、三、四级风险点人员。
2.防汛二级应急响应转移二、三、四级风险点人员。
3.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转移三、四级风险点人员。
4.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转移四级风险点人员。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应急转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科室各村居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强化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疲劳厌战懈怠情绪,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加强履职
地质灾害应急转移工作实行“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同防灾责任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驻村科室、各村居为应急转移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辖区内避险转移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强考核
各村居要健全地质灾害应急转移人员责任制度、落实“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成立督查小组,加强考核督促,对工作落实较差的单位和村居通报批评,对工作敷衍搪塞、弄虚作假造成事故发生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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