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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45309395A/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龙沙府发〔2024〕1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龙沙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28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4-04-10 来源:万州区龙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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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龙沙府发〔202414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和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基础,全面提升我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经研究,成立龙沙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王 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张 涛(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向  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何云良(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冉小红(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崔坤忠(副镇长)

李永平(副镇长)

秦荐雄(副镇长)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刘明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二、工作职责                                 

(一)组织各办、所、中心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部署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及时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上报消防安全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火灾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及日常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加强消防安全巡查、监管工作,加强对各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督促。重点对老旧小区、农村自建房和“三合一”场所等进行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完成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消防安全会商研判机制

每月季度召开消防工作例会,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有序推进各类专项整治任务。

(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机制

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消防专项检查,对相关办所中心、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村(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反馈,下发督办意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完毕后要形成整改报告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结合工作安排进行整改验收检查。

(三)消防安全函告约谈机制

对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履职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等的村(社区)、相关办所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督促、警示、诫勉谈话,由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组织实施。约谈结束后,被约谈单位或部门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约谈组织方,特殊情况下,经约谈组织方批准,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日。

(四)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报告机制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或每半年对消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总结,定期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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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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