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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45309395A/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龙沙府发〔2022〕34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龙沙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节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01 来源:万州区龙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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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节安全工作的通知

龙沙府发〔2022〕34号

各村(居)、各办、所、中心、镇属有关单位:

清明是春节后的第一个小长假,群众祭扫、旅游意愿高涨,道路交通、森林防火等领域面临更大挑战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工作,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森林火灾,现将清明期间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村(居)要加强分析研判及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在清明节前需开展对散坟集中区域及周边道路、农家乐、垂钓水域、采摘园、赏花处、农村新改建道路的隐患排查,尤其要针对山坪塘、田改塘、水库、湖泊、河沟、下河道等临水路段进行重点排查,未安装防护栏的务必采取设置防撞桶、切条石、堆沙袋等临时防护措施,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对不能安全通行的,要坚决采取禁行、限行措施,严防车辆涉险通行。要采取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等方式,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

各专职劝导站要落实劝导勤务,自即日起至4月5日,每日上岗不少于8小时,防范超员的面包车、违法载人的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存在违法状态的车辆出村。交通劝导员要采取发放宣传单、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等方式,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

应急办镇农服中心以墓区、农家乐、采摘园类区域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大对9座以上客车、租赁客车、面包车、货车、三轮车、变型拖拉机、私家车的路面检查力度,严查超员、违法载人、酒驾、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站开展驻站执法在散坟集中区域做好巡逻检查和路况提示

农家乐、采摘园经营单位要安排交通安全劝导力量,劝阻进出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动员各护林员对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文明用火劝导,做到人走火灭,加强对祭扫群众的宣传教育,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标语,镇农服中心要加强对各村(居)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由于我镇紧邻万州核心景区青龙大瀑布,清明期间群众出游就近在龙沙就餐、购买食品药品频次会明显增加,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要协助片区市监所切实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备案工作,镇经发办、镇应急办要在节前针对农家乐、大型超市、药店等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禁过期食品药品流入市场,严禁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开门营业。

四、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居)要建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简易的应急救援装备,提前做好应急值守安排。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要保持24小时在岗,发生灾(险)情能迅速响应,在节前要检查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处于可用状态。

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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