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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45309395A/2021-00022
[ 发文字号 ] 龙沙府发〔2021〕16号
[ 主题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龙沙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20 来源:万州区龙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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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龙沙府发〔2021〕16号

村居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我2021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以下简称“3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现就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各村居核查统计申报、级有关部门比对核实,本次下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共4户,其中C级危房改造0户,D级危房改造4户。

    二、改造对象

申请危房改造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农村户口(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且实际在农村居住,从事农业生产的“就地农转城户”视为农村户口);二是唯一住房,且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鉴定为CD级危房的;三是贫困类型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已脱贫,且未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

对符合条件的3类重点对象危房,应全部纳入2021年危房改造范围。对有自能力的贫困户,因投亲靠友、租房等原因,书面承诺放弃改造后,可不纳入改造补助范围;对实际居住在危房中的无自能力贫困户,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应由镇(村)帮其代建,不得放弃改造。

但以下情形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无房户或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房;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开办企业、有私家轿车等不符合审计原则的;住房已享受过土地复垦、CD级危房改造或易地扶贫搬迁等住房补助政策的;不属居住的临时用房、简易房及畜禽养殖圈舍;已纳入或近期拟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

三、工作要求

(一)多方式消除现存危房

1.D级危房。以拆除重建、置换房屋、购买房屋为主要形式。对拆除重建的危房如果分布较散或偏僻独户,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就近集中选点建设,确实无法集中建设的,可就地就近改建。各村居可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采用农户自建或统一代建的方式建设;对集中安置点或无自力能力的贫困户,当地村委会在征得农户同意后,统一委托代建。实施统一建设的,村委会应充分考虑农户生产耕作半径和生活便利,以村为单位合理选址定点。政府统建且房屋重建资金全部由国家补助的,房屋产权可确定为村集体所有,农户仅拥有居住权。对少数确无条件集中建设的改造户,可置换符合住用安全条件的闲置农房、村校校舍、集体办公用房、企业用房等,在各村居指导下,完善房屋产权移交手续;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进入农民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购(建)房,也可进(集)镇购买安全房屋等。

2.C级危房。将排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满足基本居住要求作为农村C级危房改造的首要任务,对部分承重结构(如梁、柱、承重墙、楼板、基础等)或围护结构(非承重墙、屋面)局部出现险情的,要制定专门的修缮方案,通过结构加固、更换构件、整治修缮等方式排危除患,保障居住安全,满足居住功能。在消除危房的局部危险点后,可根据补助资金及自身资金能力,引导农户对房屋周边环境、外立面进行整治。严禁只改观不排危,严禁以C级危房改造为名,擅自加层(含彩钢棚),增加结构安全风险。

(二)严格农房风貌管控

对拆除重建的村居及帮扶单位要引导农户选用《万州区D级危房改造设计方案》(2015版)。农户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或人员设计具有地域特征、富有乡村气息和田园风光的农房。改造后房屋原则上应为灰色或枣红色坡屋面,鼓励用卵石、石块、木材、竹子等当地建筑材料。各村居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建设一批彰显巴渝民居风貌特色的示范农房

(三)大力整治居住环境

农村危房改造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对农村D级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点要配套完善水、电、厨房、卫生间、对外连接道路、垃圾收运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休闲小广场,配置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休闲设施设备,房前屋后多种植李子、桃子等果树或开花植物。对D级危房改造散建房屋,要配套完善水、电、厨房、厕所、人行便道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基础设施。C级危房改造在排除房屋结构安全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应引导农户对厕所、房屋外观、周边环境进行改善,提升农房院落颜值和价值,完善居住功能。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

1.精准调查。村居要组织人员根据扶贫、民政等级部门提供的“3类重点对象”名册,进村入户,逐户摸底,全面调查本辖区“3类重点对象”现存危房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对每个“3类重点对象”住房情况要有档案、有问题台帐、有需求清单、有改造规划、有信息监管平台。要复核和完善《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补充录入新增危改户信息,删除错录、重复录入的农户信息,核销已改造农户信息。

2.精准认定。农村危房改造要按照居住在危房中的“3类重点对象”确定改造对象,解决“3类重点对象”居住安全问题。对已经初审、申报并经民政局、扶贫办比对合格,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3类重点对象,即视为身份对象审核合格。对经民政局、扶贫办比对不合格经各村居再次复核确属3类重点对象的,或在原报送计划外的新增改造对象,由各村居填写《万州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身份认定表》,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盖章认可(部门审核改造对象身份以各村居提交认定表时间为准)。危房等级按区住房城乡建委要求,以区级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结果为准,并填写和收集整理《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调查表》、《重庆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表》。各村居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民主评议公示,各村居审核公示,级备案的程序核定改造对象,填写和指导农户填写《万州区镇乡(街道)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万州区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万州区镇乡街道村(居)农村危房改造评议记录表》、《万州区镇乡街道村(居)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评议结果公示、《万州区镇乡(街道)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审核结果公示》等申请、审核、公示资料,并将审核结果及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书面函告农户。

(二)组织实施

1.科学选址。农村D级危房改造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乡街道总体规划。不得在风景名胜核心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易地选址实施D级危房改造;要坚做到“一避、二让、三抬高”,“一避”指避开滑坡地段、危岩和泥石流;“二让”指让开水道(含泄洪道)和风道;“三抬高”指尽量在高坡、高地、高台选址,抬高基脚各村居要协助农户选址,确保选址安全。

2.坚持标准。危房改造后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D级危房改造原则上须按《万州区D级危房改造设计方案》(2015年版)要求实施改造,因农户需求、地形条件等因素,也可对房屋平面做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下列最低建设标准:

1)建筑面积。改造房屋应进行寝居、食寝和洁污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80平方米以内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2)地基基础。应根据房屋荷载及地基承载力选择条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砖放脚基础、灰土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承载力要求。

3)主体结构。砖混结构墙体厚度不得小于180mm,檐口墙体高度不低于2.8m,砂浆强度不低于M5,墙体转角或连接处每50cm高设置2根长度不低于1.0米的φ7带肋钢筋(连墙筋);对墙体开设门窗洞口的应在门窗洞口上方设置过梁。过梁长度大于1.5m的必须设置砼过梁或钢筋砼过梁;过梁长度小于1.5m的可设置钢筋砖过梁,钢筋砖过梁砂浆强度不得低于M5,内设钢筋不得小于5mm,钢筋间距不得大于120mm

4)内外墙面。外墙距地面80cm范围内贴青砖勾白缝,其余外墙面水泥砂浆抹灰后涂刷白色外墙漆;内墙抹灰后,可根据需要涂刷白色乳胶漆。

5)屋面。坡屋面坡度不低于28度,檩子间距不大于0.8m,正前方外挑长度不低于90cm,其余三方外挑长度不低于50cm;树脂瓦或机制瓦铺设整齐、匀称,安装牢固,搭接严密,檐口安装封檐板且平直,确保在大风、暴雨时无漏雨、渗水现象;平屋面找坡坡度不低于2%,并铺设SBS防水层后,浇筑不低于4cm厚的C20细石砼,确保无积水、明显裂缝等现象。

6)地面。室内及室外主出入口前方地面(原则上宽度不低于1.8米)应浇筑8cm以上厚C20砼,并确保密实、平整;室外散水及沟浇筑不低于6cm以上厚C20砼,并做好排水坡度。

7)卫生厕所。必须配套水冲式卫生厕所,厕所墙体及屋面应用砌体、砼或机制瓦、树脂瓦、小青瓦等永久性材料围护、遮盖,厕内地面须铺设防滑地砖,墙面贴内墙砖,平屋面厕顶刷白色乳胶漆,配套蹲便器及给排水、照明设施;厕所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层高不小于2.4米,侧窗大于0.26平方米,厕门1.26平方米(高1.8米*宽0.7米);室外配建三格化粪池(散户三人及三人以上户化粪池不小于0.7立方米,三人以下户不小于0.5立方米;深度不应少于1.2米)。集中点的厕所及化粪池建设应根据设计图纸建设,原则上化粪池容量≥使用人数*0.21立方米,深度不少于1.2米。

8)基本生活设施。应配套厨房等基本生活设施,厨房应设置适于农户需求的炉灶、案板,其中案板长度不低于1.2米,并通水、通电,满足居住基本生活需求。有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农户的住房改造要设置无障碍设施,厨房、厕所、卧室等主要活动场所应设置扶手,主要进出通道应设置缓坡。

3.按时改造。村居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制定月度改造计划,倒计时安排工期,强力推进,针对不同地域危房,因村施策、因户施策,落实村级危房改造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改造计划,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危房改造施工工期确保在2021630前全面完成本次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并督促农户尽快入住。同时,在危房改造过渡期间,分类采取措施保障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对新识别或新排查发现符合改造政策的3类重点对象,在履行相关审批、审核程序后,立即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

(三)检查验收

1.日常检查。各村居对纳入当年改造任务的危房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在选址、建设期间,应落实专人逐户现场指导、巡查改造质量、安全、进度等,认真填写《万州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每个村(居)要有1名质量监管员,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住建委加强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检查、指导,深入镇乡街道按一定比例抽取部分危房改造对象,实地检查指导施工质量、安全,并填写《万州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

2.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前,住建委要牵头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工程竣工后,按各村居逐户验收及检查验收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确保改造验收合格。

1各村居逐户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各村居里统一制定的验收方案,组织政府工作人员、村社干部、施工方、农户及时逐村逐户检查、验收和拍照,形成验收意见,并认真填写《万州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质量竣工验收表》,《万州区农村C级危房改造质量竣工验收表》。需检查的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进行整改。在2021630日前,各村居要完成自行验收,并申请级验收。

2级检查验收。各村居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并申请级验收,住建委组织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及相关村居成立检查验收组到现场对各村居自查验收结果进行逐户复核,检查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各村居提供的万州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万州区农村C级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中签署意见。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

农村危房改造点多、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村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紧密配合协作,切实增强合力,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改造工作的指导督促、技术服务、进度通报,指导各村居做好危房技术鉴定、工程质量及建设安全监管;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统筹管理及时拨付,会同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扶贫办、民政局负责协助各村居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规划自然资源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协调安排宅基地和有关手续的办理;审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精心组织

各村居是本辖区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村干部为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居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各村居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和村(居)干部包农户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各村居要与农户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程期限、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要求;村(居)委会与危改户,危改户与承建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分别签订建房协议,明确任务、质量、进度及竣工时限;要建立安全质量巡查制度,村干部为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农户自建房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改造方式、选址、建设等问题。对由村(居)统一代建的,原则上由指导村(居)委会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统一实施改造,有条件的可聘请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管。

(三)资金监管

1.补助标准。原则上D级危房改造每户平均补助3.5万元,C级危房改造每户平均补助0.75万元。由各村居根据贫困程度及建设规模,参考区村镇办《关于施行农村危房改造综合控制价制度的通知》(万州村镇办〔20194号)所列综合单价统筹平衡,制定单户补助标准,D级危房改造每户最低不低于3万元/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户;C级危房改造每户最高不超过1.5万元。补助资金由区发展改革委统筹涉农资金予以解决。

2.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兑现,各村居经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确定纳入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并报村镇办(联系人:邓普太,联系电话:58731191)备案后,财政所属划拨50%启动资金,改造完成并经区级验收合格,里将补助资金余款统一拨付到各村居各村居通过银行储蓄网点将上级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建房户或代建方(经建房户书面同意将政府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代建方)。

3. 资金筹措。各村居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深度扶贫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4. 强化监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党和政府保障贫困农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资金,必须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补助对象认定时暗箱操作、人情交易、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改造资金,坚决遏制在补助资金发放中克扣、截留、索贿,绝不允许改变补助资金用途、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区住建委制作的“万州区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危改户,让其明白补助对象的资格、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等政策规定及要求。

(四)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要按照一户一档进行收集整理,并汇总成册。一户一档资料包括身份认定资料、申请资料、公示资料、检查验收资料等,并根据《万州区镇乡街道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目录》所列资料,按顺序整理一户一档资料。各村居汇总资料包括区级、镇乡的危房改造相关文件,村、镇两级公示材料(公示照片),《万州区镇乡(街道)2021农村D级危房改造基本情况统计表》万州区镇乡(街道)2021农村C级危房改造基本情况统计表》,万州区镇乡(街道)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收支台帐》等

(五)精准考核

村居于每月8日、18日、28日前将辖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报村镇办(联系人:邓普太,联系电话:023-58731191QQ601567498)。扶贫攻坚办、村镇办将定期督促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并纳入各村居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存在推进不力、应改而未改或质量缺陷多等问题的有关各村居,将启动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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