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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6783/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梨树府发〔2024〕4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梨树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梨树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4-02 来源:万州区梨树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梨树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梨树府发〔2024〕4号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按照万州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梨树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

                               2024325

梨树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2024年春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春季是精神疾病复发易发,容易肇事肇祸的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全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切实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按照万州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今年531日止,在全乡范围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春季专项行动。

二、总体要求

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住人、控发案”总体要求,针对季节性特点强化动态排查、加大随访力度、及时发现疑似患者和肇事肇祸风险隐患。采取专群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优势,逐家逐户、逐人见面、逐一核查,全面摸清患者底数;加大随访频次和管控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健全基础管理台账,逐人落实分色分类分级管理;对病情复发,有肇事肇祸风险的及时果断处置,坚决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乡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三、工作目标

531日前,我乡报告患病率要稳步提升,患者规范管理率、规律服药率、面访率、体检率较去年同期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全乡无肇事肇祸致人死亡和造成其他严重影响的案(事)件发生,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市进京流浪、滋事等。

四、重点措施

(一)深入排查发现疑似患者531日前,全乡完成两轮全域专项排查,采取边排查边诊断的办法,加快诊断评估进度。乡综合管理小组依托村(社)、网格力量,采取分片包干等方法,结合“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实有单位)、网格走访、矛盾排查等,排查掌握本辖区常住、暂住、流浪或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况,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附件1),开展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提高在册患者管控水平。430日前,全对辖区所有在册患者开展一次集中联合随访,按规定开展病情诊断和危险性等级评估。负责排查的人员要熟悉随访内容、掌握随访技巧、明确随访要求,有效掌握患者现实状况、病情波动、治疗服药、监护看管等情况,按照随访探视积分表赋分标准,客观反映真实风险状况。乡综合管理小组结合诊断结果和患者现实情况重新研判评估红、橙、黄、绿四色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难以处置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通报或上报。

(三)全面落实患者监护责任。331日前,要结合随访,全面梳理辖区患者监护情况,对村(社)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确保监护责任履行到位。乡综合管理小组对无监护、弱监护患者要及时依法指定、变更或补强监护人,落实患者日常监管责任、医疗及生活等费用。如确实无法指定或变更监护人的,要确保患者按医嘱规律服药或及时送精神卫生专业康复(托养)机构看护。村(社)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在日常随访工作中,要注重加强对监护人的法律宣传、政策宣讲、能力培训,帮助监护人更好落实患者监护责任。如经评估,患者需住院治疗的,要及时送往指定医院收治。

(四)持续加强救治救助工作。要按照职责推动落实医疗保险、救助帮扶、治疗服药、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乡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组织精神科医生对(疑似)患者进行诊断、治疗、评估;经临床诊断认为不需住院的或经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应及时通知患者监护人或原送治单位办理出院手续,由患者监护人将其接回。村社区协警根据情况需要,在配齐相应警力、装备情况下,协助村(居)委会、患者监护人送患就医。

(五)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331日前,结合我乡实际,组织一次适当范围的业务宣讲培训和应急处置培训,再梳理更新一次应急处置预案,在4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

(六)加快推进数字应用运用。331日前,各村居均要使用“社会·渝悦·精神卫生”应用对所有在册患者开展分色分级联合随访。在使用应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反馈至区卫生健康委或应用运营单位,推动应用不断优化、调整、完善。乡综合管理小组、村(社)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根据使用情况,梳理汇总具有实践、实战意义的工作建议,积极向区卫生健康委反馈,推动应用不断迭代升级,逐步完善。

(七)严格落实处置报送要求。未经案件调查和司法鉴定,不得主观以“(疑似)精神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等表述上报案(事)件情况,对已确认在库的患者可以注明系在库患者,但需明确其作案时精神状态尚待调查鉴定。案(事)件引发舆情关注的,要依据权威信息、采用权威渠道、按照审批流程作好准确适度地引导,切实防止渲染炒作,减少负面影响。

五、职责分工

(一)乡平安办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平安万州建设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二)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专项行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对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信息交换、随访管理和应急医疗处置,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对患者家属开展健康指导和基层工作人员提供随访技术指导。牵头推进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中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治救助服务,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

(三)龙驹派出所牵头警情处置、案件办理、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协助对患者进行送医治疗;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强制医疗;配合属地街道开展随访管理,协助对失访患者开展查找工作;协助查找流浪乞讨患者原籍

乡司法所督促指导开展精神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中的患者服务管理和信息交换工作,为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乡劳动就业和社保所按照市级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患者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提供服务。

残联。负责协助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和社区康复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精神残疾人服务政策,并帮助其融入社会。

(七)乡综合管理小组。全面梳理辖区失访、间断服药、持续未服药、无监护、弱监护、流动暂住、病情反复发作等特殊患者情况,逐人建立工作台帐,每月至少召开1专题会议,综合研判每1特殊患者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解决患者查找、服药、监管、送医等实际问题,确保患者有人管、有药吃、不肇事。对服药依从性差、无(弱)监护、有肇事肇祸风险的患者及时送治,特殊情况未能送治的全面落实长效针剂治疗。

(八)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在乡综合管理小组指导下开展排查发现和服务管理工作。依托网格开展失访患者清查,不服药患者、患者监护情况、流动暂住患者情况、非在管患者情况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告综合管理小组,并针对性的采取工作措施,确保“应排尽排,应管尽管”。开展联合随访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动态掌握患者病情、治疗、服药、监护等情况,需要住院的及时送往指定医院收治,发现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要及时报警并做好先期处置。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树乡综合管理小组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或关爱帮扶小组)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乡综合管理小组成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发现、诊断评估、随访探视、信息报告等工作,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经费保障。乡综合管理小组成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整合救治救助资源,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强化民政、残联、医疗等救助措施的落实。

(四)强化督导问责。乡综合管理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服务管理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责任、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案(事)件或引发舆情炒作的,将予以倒查问责。

(五)做好信息报送。请各村(社区)从3月开始每月21日前将本辖区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总结及《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电子件和经各村(社区)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纸质扫描件打包后一并发送至邮箱1005288756@qq.com。(梨树乡患者综合管理小组联系人:唐巧电话:15922622015。)

  附件:1.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

    2.专项行动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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