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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6783/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梨树府发〔2024〕3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梨树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日期 ] 2024-02-01

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操办和参与婚丧喜庆事宜及严禁举办“无事酒”的通知

日期:2024-02-01 来源:万州区梨树乡
语音播报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操办和参与婚丧喜庆事宜及严禁举办“无事酒”的通知

 梨树府发〔2024〕3号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推进移风易俗,坚决遏止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借机敛财、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大力营造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把群众从人情负担过重中解脱出来,党委政府将进一步深化整治“无事酒”及严格规范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违规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及“无事酒”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优化“违规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及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办站所中心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司法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综治专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社事办,由社事办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治理目标

严格规范辖区党员干部及城乡居民婚丧嫁娶事宜,杜绝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严格禁止操办“无事酒”。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转观念、革陋习、树新风,不断净化社会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三、治理对象及范围

1.治理对象:户籍在本乡范围内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含流入人口),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全体党员。

2.可举办的酒席: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结婚;配偶及一起居住的直系亲属或由本人赡养的老人过世,可举办酒席。但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举办地点:可在正规的酒店、饭店、规定场所或自家院坝举行,禁止占用公路、街道、广场、人行道路及公共建筑的附属院坝等公共基础设施办理酒席和搭台演出。

2)场镇区域内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管制,除丧事举办可按照规定时间(晚上10点之前,凌晨入土之时)适当燃放烟花并归桶爆竹外,其余酒席和其余时间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3)乐队等演出时间不得早于上午8点,晚于晚上10点。且喇叭音量白天不得高于55dB(分贝),夜间不得高于45dB(分贝)。

3.不可举办的酒席:除本条第二款以外的,诸如新生儿满月、乔迁、生日、升学、开业等各种名目的其他酒席。

4.可参加的酒席:本人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举办的婚丧嫁娶酒席。

5.不可参加的酒席:所有的无事酒

6.申报办理流程。符合操办范畴的,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向村(社区)“两委”申报,如实说明拟举办事项、时间、地点、邀请对象及与本人的关系、拟办席数量、席桌标准、饮用酒水、使用车辆情况等,并对遵守相关规定作出承诺,经审批后方可办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按照党组织关系和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备案。符合举办条件的居民须在办理酒席前向所在村(居)委会备案。备案的同时,需上交食品安全及垃圾处置保证金3000元,保证金由村(居)委代收,酒席举办三天后,若无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等违规情况,即全额退还。若出现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视其情节少退或者不予退还。未经申报审批同意和不交保证金的,一律视为违规举办酒席。各村(居)每月将辖区举办酒席情况报乡社事办备案。

四、治理工作原则

整治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提倡“预防为主、惩治为辅”,遵循“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制止、早处理、早到位”的工作原则,建立、村(社区)两级监督机制,公开举报渠道,坚决纠治以各种名目违规操办酒席和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推动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早发现、早提醒。对还处于违规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及“无事酒”整治工作意向阶段的情况,所在部门、村(社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劝阻引导工作,力争将“无事酒”消除在萌芽状态。

——早介入、早制止。对已进入违规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及“无事酒”筹备阶段的情况,由有关村(社区)联领导牵头,村(社区)“两委”负责,公安、卫生、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介入,争取让操办方主动取消“无事酒”。

——早处理、早到位。对已进入违规操办和参与婚丧喜庆事宜及“无事酒”宴客及以后阶段的情况,由有关部门、村(社区)联领导牵头成立调查组,对操办、承办、参与“无事酒”各方开展取证核查,从严从快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五、治理职责分工

派出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对妨碍公务者依法打击。司法所负责提供法律支持,确保文明执法。党政办执行经党委研究决定的宣传工作、通报曝光。正面引导宣传,严防网络不实舆论信息,做好后勤保障。社事办指导各村(社区)村民自治,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建立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体系,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无事酒”治理。应急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经发办联系燃气公司、电力公司,对存在燃气电力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规建办对因操办酒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查处。平安办处理操办酒席矛盾纠纷,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农业服务中心加强用水质量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水现象。综合执法队制止正在进行的“无事酒”相关行为协助各村(社区)甄别所属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并对参与者进行登记、劝返。

六、严格调查处置

调查工作由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所属村(社区)联领导和联干部、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协助,负责“无事酒”及违规办理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涉及村干部在举办酒席中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的,纪委办公室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单位职工、村(社区)干部与党员参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无事酒”者按《万州区规范操办和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处理。对调查结果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违反“六严禁”人员(尤其是脱贫户、监测户、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等),首先由村支两委及平安办予以劝诫、制止,若不听劝告,及时由应急、文化等部门按照相关法规严格检查执法。必要时按规定暂停相应补助的发放。

七、具体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成立违规操办参与婚丧喜庆事宜及“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提交社事办审查修订后在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代表大会、院坝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无事酒”不办,移风易俗、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村民自治。村(居)委会要积极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引导村(社区)居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不操办、不参与违规婚丧喜庆事宜及“无事酒”;会同红白理事会对辖区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无事酒”的对象认真开展摸排、制止、教育等治理工作。

(三)党员干部示范。党员干部、村(社区)干部签订不操办、不参与“无事酒”和不违规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四)各方协调联动。乡党委、政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实行“领导小组负总责、联组干部督促指导、村(社区)支部书记亲自抓、村社干部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乡“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23-58638009

)建立报告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末前向乡社事办及时报告排查“无事酒”信息和处置情况,报告辖区内治理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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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    

                               20241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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