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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6783/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梨树府发〔2023〕2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梨树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13 来源:万州区梨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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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管理工作的通知

梨树府发〔2023〕24号


各村(居):

每年710日至翌年510日是我乡森林防火期,为有效管控森林防火期防火区内野外火源,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伴随秋冬季的到来,气候逐渐干燥,林区可燃物大量增多。元旦、春节将至,野外祭祀、生产用火频繁,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请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全年各时段野外用火人为活动情况,提出应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全面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针对森林防火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各村(居)要结合各时期森林防火工作实际,重点宣传森林防火区禁止野外违规用火,加大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广播、智能卡口、走访等方式,走进林区经营主体、建设工地、农户,确保宣传到户,知晓到人。对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务必落实到责任人,管控到位。

三、强化监管,化解林火隐患

在森林防火期,各村(居)支书要带头开展巡林检查,布置“一长三员”巡林防火,对输配线路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设施、农林接驳区和建设工地等重点部位、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目标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个人明确森林防火责任,检查作业野外用火许可,落实宣传培训、建设隔离带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队伍等措施,确保林区平安。存在重大林火隐患问题的,要及时报乡政府督促整改。

各村(居)在入林路口布设卡点开展扫码入林,严禁火源入山。在森林防火高风险期,严格落实发布的禁火令、封山令各项措施,各村(居)要开展带装巡护,靠前驻守。

四、落实措施,严管野外用火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机制,引导农户在非重点时期在森林防火区外有措施的开展农事用火。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仍坚持用火祭祀的,务必要将祭祀点周围清理出10米宽以上防火线。林区旅游景区、农家乐等单位,务必对游客宣传森林防火,落实应急措施,加强巡林检查,严禁吸烟、烧烤等用火。对进入林区施工单位,务必签订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防火责任人和防火物资,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训,如需用火、爆破必须取得行政许可,特别是松疫木除治焚烧过程务必有人全程监管。对日常检查、监控报警、举报等形势发现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各村(居)要依据行政执法、委托执法和村规民约等方式进行处罚。

五、严格值守,加强应急处置

各村(居)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火情调度工作,工作人员要熟悉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系统,规范报警信息处置流程,严格把控各节点的处理时间,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一旦发生突出情况,要及时向乡政府和农业服务中心报告,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要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

                  202312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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