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10086406783/2022-00016 | [ 发文字号 ] | 梨树府发〔2022〕3 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万州区梨树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5 |
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预案》的
通 知
梨树府发〔2022〕3 号
各村(居),相关乡属单位,相关科室:
经领导同意,现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梨树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指导和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治疗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对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结合本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应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提前介入、积极治疗、动态管控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安部门开展的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和卫生部门开展的社区重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建立由政府牵头,公安、卫生、民政、财政、人力社保、残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区域内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倾向及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管和处置。
肇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指不能辦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
2.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的;
3.妨碍交通安全的;
4.抢夺、损毁公私财物的;
5.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指不能辦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杀人、强奸、伤害等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2.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3.以暴力等手段严重侵犯公私财产的;
4.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违反刑法行为的。
对有肇事肇祸倾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照以上条款管理。
轻微滋事:是指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实施扰乱秩序、出丑滋事、扬言闹事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自身安全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行为,尚不够行政拘留处罚的。
三、组织体系
(一)梨树乡政府成立精神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乡人民政府乡长向学群任组长,分管卫生计生的副乡长王必英、分管政法工作的政法委员曾军、公安派出所所长冯潇、卫生院院长张兴贵任副组长,平安办、社事办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于平安办。
(二)各村(居)委会成立精神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员为家访医生、社区民警、民政办干部、综治干部、残联干部等。
四、部门职责
应急处置办公室(平安办):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突发精神卫生事件处置和指导村(社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并共同界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倾向的不稳定因素,督促村(社区)综治干部协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和运送工作。
公安派出所:根据平安办的意见,负责采取强制和半强制措施,在村(社区)的配合下,制服有肇事肇祸倾向或正在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协助送往医院,办理相关入院手续。
村(居)委会:摸排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确定或调整监控对象;建立监管组织,落实监护人员,明确责任;联系医生,走访病人家庭,掌握病情动态;确定待送病人,做好亲属工作,必要时获取书面委托;组织力量,做好送医院工作。
卫生院:及时走访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家庭,掌握病情动态,调整用药量,提出是否送医院治疗意见,联系区级相关医院,落实床位,做好病人亲属的劝送工作。
社事办:按照相关救助政策实施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经合作医疗、民政救助“一站式”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大的,通过临时救助予以救助,参与送治工作。
五、突发事件防控与报告
(一)监控
建立乡、村(社区)、家庭三级监控网络。乡政府以平安办、公安派出所、卫生院、社事办为主,掌控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村(社区)以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为主要力量,按照就近、逐个监控的原则,三人以上一组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监控;家庭以落实监护责任为主,保护精神障碍患者,避免患者自伤,预防和制止患者危害他人和社会,及时向村(社区)报告患者病情,根据医学建议,主动或协助村(社区)做好送患者去医院接受治疗。
(二)报告
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村(社区)应在2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向乡平安办报告,待查明肇事肇祸事件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乡平安办。(平安办电话:58638009)
六、应急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分为两级:一是有肇事肇祸倾向、未出现严重社会影响;二是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一)对有肇事肇祸倾向、未出现严重社会影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处置
处置原则:以村(社区)处置为主,公安派出所、平安、民政、卫生院等部门配合。
处置程序:
1.村(社区)提出处置意见,报乡平安办同意;
2.村(社区)做好患者亲属劝送工作,或者获得书面委托;
3.落实费用,确因患者家庭困难,无力支付的,按照急事急办原则;
4.现场处置人员:平安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综治干部、民警、卫生院人员。
5.护送人员:乡平安办1人、社事办1人、派出所1人、村(社区)干部1人、卫生院1人、病人亲属1人。运送车辆由公安派出所落实。
(二)对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处置
处置原则:以公安派出所处置为主,村(社区)、平安办、社事办、卫生院等部门配合。
处置程序:
1.公安派出所对现场做出处置,村(社区)提供情况并及时报告乡平安办。处置前判明现场情况,辨明危险程度。清理现场及周边可能当作凶器的物品,疏散围观群众,设立警戒线隔离现场等秩序维护工作。警力不足的,请求增援,确认警情类型,根据警情类别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处置中做到安全、迅速、有效,保持安全距离,协作配合,安抚缓解及分散注意力,迅速有效控制。处置后对患者有效约束。现场有伤员的,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及时就近送医诊断治疗;
2.村(社区)协助公安、“120”做好病人抢救工作;
3.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等手段将病人送往指定医院,入院手续社事办负责;
4.落实费用,确因患者家庭困难,无力支付的,按照急事急办原则;
5.现场处置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乡平安办、卫生院、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综治干部;
6.护送人员:乡平安办1人、社事办1人、派出所1人、村(社区)干部1人、卫生院1人、病人亲属1人。运送车辆由公安派出所落实。
七、严防涉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舆情发生
1.设置警戒线,严禁围观群众拍发现场血腥照片、视频,引发恐慌关注和炒作;
2.现场处置时,要有效与围观群众沟通引导,导致不利公安机关或案件处置的片面信息传播;
3.做好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稳控疏导,禁止其上网发帖或联系媒体炒作,引发舆论关注。
八、其他事项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依照法律和条例,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2.各村(社区)应根据本预案,落实具体处置办法;
3.本预案由乡平安办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