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人民政府关于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人民政府
关于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龙驹府发〔2023〕65号
各村(社区):
我镇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已经完成。为充分发挥应急广播作用,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和国家广电总局、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和加强我镇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是指利用镇、村二级广播播控平台、传输覆盖网络和广播终端,以制作、传送应急信息和日常广播为目的,所构建的覆盖全街道的应急广播和日常广播体系。镇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设在文化服务中心四楼,村(居)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设在各村(居)办公室。
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坚持服务政策宣传、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基层群众的宗旨,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安全可靠、因地制宜、精准高效的原则。发挥其在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的指挥、协调、信息等传递作用,提升政府应急管控和处置能力,同时保障日常信息发布和播出安全。
二、应急广播的信息发布
应急广播以日常播出、应急信息发布为目标,坚持预防和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播出的信息应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第八条要求,主要用于部署、落实突击任务、中心工作,进行安全防范、灾难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宣教,以及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突发情况处置等权威信息。
应急广播信息发布按照“灾时应急,平时服务”要求,分为“应急播出”和“日常播出”两种方式。应急广播分为上级应急广播和本地应急广播。上级应急广播优先于本地应急广播,应急广播优先于日常广播。日常播出由三峡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播出内容、时段、时长以及频次等,镇、村(居)不得随意插播。
三、应急广播的内容审核
日常播出应急信息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审签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督促建立应急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工作,建立畅通、高效的应急发布渠道。
以龙驹镇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和日常信息,由镇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对外发布;以村(居)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和日常信息,由村 (居)支部书记签字后对外发布。所有发布信息及审签单都必须存档备案(见附件2)。
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信息发布的标准、流程和审签制度,做好相应类别信息的审核、评估、备案和检查等工作。
镇、村(居)应急广播信息发布人员对信息播发审批手续进行审核,确认手续齐全、信息无误后方可播发。
四、应急广播的运维管理
应急广播系统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镇、村(居)级分级管理与维护,确保应急广播“村村响”“优质响”。
1.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应急广播工作,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各村(居)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广播安全播出工作,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在保修期间内,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负责镇、村(居)两级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做好应急广播管理人员技术培训,保证通响率达标。
2.强化设备安全管理。应急广播设备应保持在线,保证线路畅通,按规程操作设备,随时监控信号和设备运行情况,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管理人员调整时,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加强设备的防盗、防火、防霉、防潮、防尘、防风、防磁、防雷等保护,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等措施,定期对室内外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与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联系解决,并做好设备故障维修记录。
3.严格规范播出管理。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要规范使用,按时、完整地转播上级播控平台传送的广播节目,不得随意中断、插播节目,不得插播任何广告。应急广播播控中心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设备禁止与互联网连接,禁止安装与广播系统无关的软件。未经上级批准,严禁在应急广播设备上接挂其他信号源。
应急广播播控平台信息播出实行账号、密钥管理模式。实行专人专用,所有涉及系统管理、授权播发的人员禁止将账号和密钥泄露、提供给他人。
镇级播控平台账号、密钥由镇文化服务中心专人负责保管。
村(居)应急广播平台密钥由村(居)专人使用管理。
4.完善用电相关保障。应急广播系统的取电、用电等问题,由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应急广播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费由镇财政统一支出。
文化服务中心和村(居)负责加强广播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保障广播设施、设备安全。
附件:1. 应急广播信息制作审签播出制度
2.应急广播信息审签登记表
3.应急广播播放内容登记表
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龙驹镇应急广播信息
制作、审签、播出制度
为了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传播能力,最大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应急广播建设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管理
1.镇、村(居)播控平台实行分级管理。镇级播控平台管理责任人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村(居)平台管理责任人为支部书记。
2.镇级播控平台账号密码由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掌握。村(居)播控平台密匙由播控人保管,不得交于非管理人员。
3.各村(居)每月须对所辖区域终端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巡查具体事项为:终端是否通电正常运行、声音是否正常、电源线路是否有破损、杆路是否有倾倒隐患。
4.电源故障及设备损坏由村(居)直接通知万州网络公司维护人员。终端需进行音量调节时请联系镇级平台负责人。其他维护事项由村(居)自行负责。
二、播出内容制作、审签
1.镇级播出内容由所需播出办、站、所、中心、负责制作。村(居)需播出内容由村(居)自行制作。
2.制作内容表现形式:为文档模式(电子文档播出,纸质文档存档)或使用MP3(音频)模式播出。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口述、短信形式,事后形成文档存档。
3.填写播出审签登记表:镇级各办、站、所、制作的播出内容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对外发布。以村(居)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和日常信息,由村 (居)主要负责人签字。所有发布信息都必须存档备案。
三、播出制度
1.未经上级批准,严禁在应急广播设备上接挂其他信号源。
2.播出时间要求: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占用上级播出时段。
3.播出形式要求: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口语、短信播出。镇级使用文档模式播出或使用MP3(音频)模式播出。村(居)使用MP3(音频)模式播出。
4.播控主机状态:非本级播出时,播控主机均需处于关机状态。
5.播控用U盘,不得下载其他无关内容,标识醒目并指定专人保管。
附件2
龙驹镇应急广播信息播出审批登记表
申请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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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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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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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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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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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布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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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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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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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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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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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龙驹镇应急广播播报内容登记表
(2023年XX月XX日)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时长 |
播报人员 |
播报情况 |
播报频次 |
发布单位 |
例 |
7.4 |
万州区暴雨灾害预警信息 |
**分**秒 |
*** |
新播或重播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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