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驹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驹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驹府发〔2020〕96号
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14号)和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高质量完成全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现将《龙驹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驹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14号)和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见附件1);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见附件2、3)。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各级督查、检查、三方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结合“收官大决战”,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六)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核实标注工作
对现有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核实具体情况,对其中识别不准的脱贫户做清退处理;对其中当年识别无误的,重点采集完善2020年度相关数据信息。
二、标准和流程
(一)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标准和流程
1. 贫困户识别与退出的标准和流程严格按照《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渝扶组办发〔2020〕27号)文件执行。今年贫困户识别和退出收入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
2. 贫困户识别程序严格执行“八步、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
3. 贫困户脱贫退出必须经村民小组筛选提名,村、组民主评议、公示,镇乡审核后,在脱贫达标认定系统中标注“预脱贫”,区级相关行业部门对“预脱贫”户进行联合认证,其中收入由镇乡政府核实、住房安全保障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认证、义务教育保障由区教委认证、基本医疗保障由区医疗保障局认证、饮水安全保障由区水利局认证,区扶贫办根据各行业部门联合认证结果进行综合认定并进行区级公告退出。
今年新增贫困户脱贫限制性设置,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二)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的标准和流程
1. 脱贫不稳定户的标准。脱贫不稳定户以“脱贫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返贫风险”为标准。
2. 边缘易致贫户的标准。边缘易致贫户以“非建档立卡农户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致贫风险”为标准。
3. 识别流程。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主动申报、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提出初步名单,由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村级扶贫信息员负责采集家庭成员、收入等基础信息报乡镇审核后录入重庆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相关区级部门筛查比对,区扶贫办审定并将名单返回镇乡街道,镇乡街道组织村(社区)干部、村级信息员再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4. 返贫和致贫风险包括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疫情、其他。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
9月30日前开展动员培训,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日至11月1日,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各类对象排查、信息采集和核实核准。履行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10月24日前将拟新识别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新增家庭成员名单经村(社区)负责人、第一书记签字盖章报镇扶贫办,由镇扶贫办统一报区扶贫办进行比对。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1日至11月20日,在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工作。(11月30日国扶系统准时关闭)。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1月2日至20日,开展数据分析和数据清洗,形成到户到人数据的问题清单,反馈进行核实修改。
(五)区级问题数据核查
11月20日至30日,区扶贫办根据问题清单,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实地核查。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月1日至31日,全市组织在信息系统中对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七)工作总结
2021年1月1日至8日,各村(社区)对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资料归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作为今年脱贫攻坚“收官大决战”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好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
1. 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责任,村(社区)负责人、第一书记亲自抓,确保动态管理工作全覆盖、精细化,入户走访、信息采集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留死角,确保动态管理结果底数清、情况明。镇扶贫办组建动态调整工作组,强化业务指导,各村(社区)组建专项工作组,强化工作落实;对所辖范围内各类扶贫对象排查和数据采集结果实行签字背书制。
2. 各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对接帮扶单位,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履行帮扶责任,积极配合村(社区)做好本次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好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走访。
3. 相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扶贫责任,落实相关人员,做好业务指导、数据比对和脱贫达标联合确认工作。
(三)严把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建档立卡的生命线,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本次系统录入开放时间有限,各村(社区)对采集信息、录入的数据要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此次动态管理后,再因信息不准确(尤其是贫困对象姓名、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家庭成员增减变化等基础信息)造成贫困对象不能享受政策或者影响各级各类督查巡查、考核评估结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督促指导
动态管理期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会同区级6个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出色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约谈问责,并纳入2020年脱贫攻坚考核;同时镇扶贫办也将会同镇纪委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结果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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