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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946Y/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李河府发〔2024〕6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李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李河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工作机制的通知

日期:2024-11-21 来源:万州区李河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李河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专项工作机制的通知

         李河府发〔202464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各室、办、中心、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更好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万州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工作机制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24〕54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我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在区委、区政府及区金融领域有关部门的指导,以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金融委员会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方针政策,对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对我镇非法金融活动全面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全链条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村(社区)、镇属单位以及镇政府相关业务科室依法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助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对于性质和责任难以界定的金融活动,组织研判定性,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归属认领和兜底监管责任。

(三)指导各村(社区)进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督促各村(社区)、镇属单位以及镇政府相关业务科室全面系统落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责任。

(四)研究协调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大专项行动。

    (五)协助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关于涉金融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六)推动健全完善我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制度机制。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相关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单位

(一)专项工作机制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等共12个单位组成。

(二)专项工作机制由镇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镇长担任召集人,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三)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三、运行机制

(一)专项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办公室主持。

(二)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视情召集有关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减专项工作机制成员,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有关负责人自行替补。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专项工作机制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向区委金融办作一次书面报告,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持续完善打非工作机制是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制度基础,请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专项工作机制作用,严格按照中央、市级和区级相关文件要求履行打非职能。各村(社区)按照专项工作机制要求,统筹推动本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

附件:李河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人民政府

                                               20241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李河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镇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镇长

副召集人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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