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李河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李河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李河镇“11.11”森林火情的发生,暴露出责任体系、防火宣传、火源管控、重点人群盯防等方面存在疏漏,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的方针,全面落实政府主导、村居负责、社会参与、重心下移、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责任制,构建优化、高效、协同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全面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式的巡回检查,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镇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5%以上,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森林火灾发生。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各级林长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负总责,将各村森林防灭火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2.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晰各村,各站、办、所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林区经营、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护林员巡山守卡责任。
3.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镇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镇政府安全会议每年至少2次听取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本地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问题;镇政府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会,及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村各有关站、办、所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消除森林火灾风险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各部门要形成多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2.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重点对野外火源进行分类梳理,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入手,按照森林防火野外永远管理“十不准”严格监管,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
3.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全面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式的巡回检查,森林防火特险期在农林交错区、林缘地带和重点林区确立专兼职看护人员。
4.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落实监管人,清明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实行”人盯人、人盯坟“的办法,严防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
(三)强化应急队伍建设
1.搞好应急培训演练。制定具体的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内容有计划的开展扑火指挥,加强实战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每年至少开展一次1次实战演练和扑火技能培训。
2.壮大应急扑火队伍。镇、村组建扑火应急队伍,镇级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各村居组建一支5-1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镇、村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保证紧急情况下能够满足扑火任务需求。
三、重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防灭火责任体系
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各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度,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小组长包户、户包山,压实各级责任人森林防灭火责任。各地要坚持明确行政区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经营单位责任人(或网格护林员)“三个责任人”,并设公示牌,公开监督。
二是明晰防灭火责任。按照《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及《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将各村、相关站办所森林防灭火责任明确如下:
各村:驻村领导为牵头领导,村主任、驻村干部为责任人。
主要工作职责:各村作为防火的主体责任单位,统筹安排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辖区护林员的管护区域的划定,履职监督,特殊人群的监管落实,野外火源管控和处罚,火灾应急处置。
农业服务中心 :王爱萍为牵头领导,董春华为责任人。
主要工作职责:主持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统筹全镇防火宣传,防火设施设备的完善,督促检查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护林员选配和履职情况,巡查监督野外用火,制止、查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组织筹备防火工作会议,适时转发气象预报信息,研判火险等级预测,做好应对措施。
应急办:熊晓龙为牵头领导,廖从涞为责任人。
主要工作职责:制定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预案,组建灭火队伍,组织灭火演练,灭火装备的完善、保管、维护,现场火灾处置和善后工作,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党政办:崔坤鹏为牵头领导 ,吴春燕为责任人。
主要工作职责: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综合协调防灭火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财政所:崔坤鹏为牵头领导,刘远东为责任人。
主要工作职责:森林防灭火经费保障。
社事办:崔坤鹏为牵头领导,吴非为责任人。
主要工作职责:对林区周边精神障碍人员及监护人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联系学校针对学生进行森林的宣传教育。
派出所:易兴云为牵头领导,冯劲博为责任人。
主要工作职责:协同政府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林区及林缘周边经营主体(含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落细。将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制定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建立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严格落实林区用火审批报备制度。
(二)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
1.深化宣传教育。采取召开会议、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平台等多种方式,面向农村、面向林区、面向特殊人群、面向社会,持续推进森林防灭火宣传 ,积极开展“进机关、进校园、进林区、进企业、进集镇、进农户”活动,大力宣传新《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深入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灭火知识,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了解、支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2.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警,提醒村民、外来游客、施工单位依法依规用火。完善瞭望台、地面巡护互为补充的地面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和发现火情。在重要季节、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森林火险形势会商会,并根据预警信息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3.严格火源管控。火源管理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 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季节,管住重点人群, 要把坟山墓地、林缘地带、风景旅游区、林农交错区作为重点防控区域。在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五类”特殊人群要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要重点防范,加强巡护和增岗设卡。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节等重要时段,要教育群众提倡文明祭祀方式,对林区坟主要重点监管,在秋收季节、春耕生产的二三四月野外农事用火要看死钉牢。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依申请审批用火,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林区野外用火监管,最大限度避免发生人为火灾。
4.开展专项整治。根据辖区内农事、林事及民俗等用火特点,严控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用火、施工用火、野外生活用火,深入开展整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稻草秸秆、田边地草、违规焚烧疫木等各种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
5.强化检查督查。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巡查、检查督查机制,在重点防火期,坚持村日巡查、镇周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6.完善设施建设。针对防火宣传标识不完善的地方查漏补缺,对有菩萨且民间祭祀活动较为频繁的村要完善消防设施,重点林区适时设置防火检查站。
(三)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进一步完善我镇灭火队伍建设。按照资源整合、专常群结合的要求,加快构建完善镇、村应急队伍。通过充实灭火装备和加强培训演练,合理规划、积极争取林区消防水池建设,努力提升我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四)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进一步细化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灾险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
重庆市万州区李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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