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龙都街道消防安全权责清单》的 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龙都街道消防安全权责清单》的
通 知
万州龙都办发〔2026〕6号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大队,辖区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龙都街道消防安全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监督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消防工作。
二、坚持权责统一、公开透明,将消防权责清单在街道公示栏、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村(社区)、相关办、中心、大队对照清单认真履职,开展日常巡查、隐患整改、宣传培训、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龙都街道消防安全权责清单
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都街道消防安全权责清单
|
序号 |
权责事项 名称 |
职权 类型 |
主要内容 |
法定 依据 |
责任 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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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
行政 管理 |
将消防工作纳入街道年度计划、经费保障、网格化管理;成立消安委,定期研判部署 |
《消防法》第2、3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街道办事处、街道消安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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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
基层管理服务 |
划分网格,明确网格员职责,开展日常巡查、信息上报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9条 |
街道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各村(社区)及网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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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
行政检查、自治管理 |
对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群租房、沿街商铺、电动车集中区域等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
《消防法》第32条,《重庆市消防条例》第15条 |
街道平安法治办、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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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灾隐患督促整改 |
行政 监督 |
对发现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跟踪闭环;重大隐患上报区消防救援局、区政府 |
《重庆市消防条例》第15条 |
街道平安法治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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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 |
公共 服务 |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演练、提示、警示宣传 |
《消防法》第6条 |
街道平安法治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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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防赋权、委托行政执法 |
行政 处罚 |
承接消防部门赋权、委托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法》第20、24条,《消防法》第60、61、63条 |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平安法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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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处理 |
公共 服务 |
受理、核查、反馈消防举报投诉 |
《重庆市消防条例》第66条 |
街道平安法治办、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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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火灾初期处置与应急联动 |
应急 管理 |
制定预案,组织疏散、初期处置、秩序维护,配合消防救援 |
《消防法》第41、43、44条 |
街道平安法治办、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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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管理 |
应急 管理 |
建设管理微型站、志愿消防队,配备器材,组织训练、拉动演练 |
《消防法》第36、41条 |
街道平安法治办、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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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消防工作考核与督查 |
监督 管理 |
对村(社区)、单位消防工作开展考核、通报、督促落实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23条 |
街道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平安法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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