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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81561571G/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九池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重庆市万州区九池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九池街道2023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9-07 来源:万州区九池街道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九池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九池街道2023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促进九池街道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提高科学用药施肥水平,切实落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万州区2023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3〕64号)文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订了《2023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九池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九池街道2023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202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走深走实,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果树、蔬菜等作物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配方肥、有机肥、培植绿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等化肥减量重点技术和理化诱控、生物防控、科学用药等农药减量重点技术,持续推进全区化肥农药稳中有降,力争我街道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培训指导。街道开展技术培训不少于1次,对经销商、规模种植户实现培训全覆盖;利用院坝会、展示牌、墙报、标语等方式,对广大农户进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宣传,推广“12316”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咨询电话应用,提高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持续推进配方肥落地。配合区级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补充采样工作,各村(社区)应用“Nutrient Expert系统(附件)”和区级“施肥推荐系统”发布的配方,及时将配方发布到各种植户,建立肥料配方发布固定渠道,引导农民按“方”施肥。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合作企业管理,对测土配方施肥合作企业安全生产和销售量进行调度。各村(社区)积极引导配方肥,进辖区农资店、经营生产主体,对辖区内化肥保供及销售运输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并报送至农服中心,促进测土施肥落地。

(三)健全规模种植户农事记录及减量情况调查

1.强化规模种植户培训。各村(社区)要建立辖区规模种植户台账,并进行培训和建立培训档案,规模种植户培训必须实现全覆盖。

2.健全农事生产记录。各村(社区)督促指导规模种植户依法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以上),如实记载使用化肥农药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鼓励引导其他种植户建立生产记录,做好规模种植户农事记录情况督查。

3.开展减量情况调查。各村(社区)选取有代表性的种植企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重点开展培训指导,结合农事生产记录开展减量情况调查,并形成效果汇总表,11月底报农业服务中心

(四)强化减量成效调查评估。各村(社区)根据实施方案,扎实配合农服中心完成化肥农药使用调查。街道开展全年减量技术推广落地情况汇总与评估。

(五)建立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片。各村(社区)要结合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减量示范项目,根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落地。建立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片,各示范片要确定具体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明确创建的目标作物、目标产量、主推技术,建立示范片到户台账,规范示范片管理,及时报送示范片到户台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服中心主任及各村(社)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专班,保障减量增效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检查调度通报。街道将化肥农药减量效果纳入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在各村(社区)年度综合考核中一并考核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加强农事记录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符合立案的依法查处。加强农药和肥料等投入品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产品违法行为,及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移交农业执法机构处理,确保农户用上放心药放心肥。农服中心结合产业发展,开展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定期对化肥农药减量情况调度,各村(社区)根据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对工作推进不力、数据统计报送不及时的,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

(三)加强政策保障。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使用作为申报实施农业项目的必要条件,对农事记录不健全、减量效果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限制申报山地高效农业、有机农业产业园等相关补助。各村(社区)要优化产业布局,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农业种植;已有的农业种植,应当摸清基本情况并制定限期退出计划并组织实施。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种植;已有农业种植应当有序调整为生态有机农业,实施科学种植和污染防治。要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工作人力保障,专业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指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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