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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81561571G/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九池府发〔2020〕28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九池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重庆市万州区九池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九池乡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07-17 来源:万州区九池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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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九池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州区九池乡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九池府发〔2020〕28号


各村(社区)、各科室、辖区单位:

因办公室职能调整及人员变动,《万州区九池乡综合应急预案》已作相应修订完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九池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九池乡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全乡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与《万州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三)分类分级

综合应急预案包含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且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是指洪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地震灾害以及森林灾害等。主要包括洪涝、干旱、暴雨、大雪、雷电风雹、高温、山体滑坡、泥石流、林业生物等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是指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城市生命线事故,核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工商贸企业、公共设施和设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市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主要包括鼠疫、霍乱、非典型肺炎、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疫情事件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是指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并指导辖区应对处置工作。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切实履行乡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共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建立和完善预防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统一领导。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贵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协同处置。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六)应急预案体系

乡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

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乡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导乡政府应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由乡政府负责制定并公布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分别编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类专项应急预案,主要适用于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由乡政府有关科室按职责制定或修订,报乡政府批准后实施。

3.村(社区)综合应急预案。村(社区)的综合应急预案是分级管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直接依据,由各村(社区)编制,报乡政府审定和备案。

4.企业单位应急预案。由辖区企业单位负责制订,报乡政府主管科室备案。

5.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节日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的相关科室负责制定。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九池乡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乡长

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九池派出所所长

成  员:机关科室负责人、九池司法所所长、九池小学校长、九池卫生院院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全乡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根据预案要求组织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制订各顶预防措施;组织应急抢救队伍,组织实施训练和演习,并督促检查做好各项抢救准备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抢救信号(电话),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队伍,必要时请有关单位支援;决定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联合开展应急救援行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顶警和信息报告;及时妥善安置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突发事件的情况;组织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责任,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总结应急抢救的经验教训。

(二)办事机构

机构改革后的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乡应急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接收和办理向乡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乡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修订《万州区九池乡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向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信息和联络工作。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立值班室(与政务值班合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58194338,传真电话: 58193616)。

(三)工作机构

乡政府各科室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乡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乡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调各村(社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运行机制

各村(社区)要建立应对实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信息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预测与预警

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信息监测:

1.由乡政府负责自下而上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在现有汛期监测、地灾监测、交通安全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范围,划分监测区域,明确监测任务,完善监测设施,提高监测能力。

2.由各村(社区)和机关各科室,负责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辖区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预警系统:

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整合监测信息,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特别是加强交通、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专业部门的预警系统建设,加大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等投入。

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与事件分级一一对应。

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分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以乡政府的名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紧急预警:

各村(社区)根据各自职责;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I级(特别重大)、 II级(重大)的预警建议。

(二)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

1.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要立即如实向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20分钟电话报告,40分钟书面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将乡应急管理工作小组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事发地,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段,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预先报告。

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向区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应急响应:

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派出工作组,赶起现场指导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事发地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白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有上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出请求,由上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如果预测突发公共事的事态将会进一步扩大,本乡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以乡政府的名义上报区政府给予支持,并按程序办理。

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

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政府报请区政府批准。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制定社会动员方案。

应急结束:

1.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经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三)恢复重建

善后处置:

1.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及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社会救助:

乡政府要指定责任单位协助上级做好救灾赈灾工作和司法救助工作。

调查与评估:

1.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10日内向区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公共事件调查报告。

2.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宣传应急结束后,组织工作人员成立突发公共事事件调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2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恢复重建:

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区政府给予极助的,由乡政府提出请求援助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

(四)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的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对影响较大的社会事件,必须报区级相关部门后才能向社会发布。

四、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企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1.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各专项指挥部组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结合实际设定演练中的应急事件、区域、规模,明确演练实施的方法、程序、评估等内容。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1.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编发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常识手册。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常识。

2.乡政府要协调辖区各学校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宣传,并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进农户活动,增强公

众安全防范意识。

3.乡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实发公共事作的应急预案内容(沙密内容装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4.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村(社区)和辖区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每年一次。

(三)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利,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2.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乡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所追究刑事责任。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九池乡人民政府制定,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区应急办备案。各村(社区)和机关各科室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乡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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