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主要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指导、培训、介绍以及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管理;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负责优抚救济、社会互助等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人民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6名,实有5人。其中:领导职数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9.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预算,2024年预算采用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故不能做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9.8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8.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45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预算,2024年预算采用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故不能做对比。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0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预算,2024年预算采用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故不能做对比。其中:基本支出109.80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预算,2024年预算采用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故不能做对比,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预算,2024年预算采用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故不能做对比。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预算,2024年预算采用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故不能做对比。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预算,2024年预算采用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故不能做对比;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预算,2024年预算采用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故不能做对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预算,2024年预算采用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故不能做对比;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因2023年部门是编制的整体预算,2024年预算采用分二级单位的形式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故不能做对比。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余苗 联系方式:023-5865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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