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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4871192Y/2025-00001
[ 发文字号 ] 恒合府发〔2024〕3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5-01-08 来源: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自然

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恒合府发〔202430

各板块、岗位,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将《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研究,按照相应职责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4121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自然灾害

救助应急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三)适用范围

在我乡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大风、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一)地理环境   

恒合土家族乡地处万州区东南部,东邻普子乡,南邻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西靠龙驹镇,北依白土镇,距万州区政府驻地75千米, 区域总面积82平方千米。地处齐岳山脉南麓,地势东高西低;地形以丘陵为主,沟壑众多;主要山脉有大凉山脉、鹿鸣垭山脉,境内最高峰位于鹿鸣垭,海拔1480;最低点位于里坪村打儿洞,海拔580米。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1月平均气温15℃,极端最低气温-5℃(2010115);7月平均气温25℃,极端最高气温30℃(2011722);最低月均气温3℃(20111);平均气温年较差5℃,最大日较差10℃(2011115);生长期年平均289天,无霜期年平均298天,最长达305天,最短为280;年平均日照时数1415小时;0℃以上持续期325(一般为1220-次年210);年平均降水量1250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数为75天,最多达105(1982),最少为63(2005);最大雨量1458毫米(1982),最少雨量1012毫米(2005),降雨集中在每年6-9月,7月最多。境内河道属长江流域泗步河流域,流域面积68.3平方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大河沟,从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大仗村流经境内箱子村、石坪村、里坪村,境内河道长25.0千米,流域面积45.3平方千米,年均径流量10.3立方米/秒。主要自然灾害有雪灾、冰雹、旱涝、风灾、低温、霜冻等。

三、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自然灾害,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某一村行政区域内,紧急转移安置10人以上;倒塌房屋3间以上。或者在全乡行政区域内死亡1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倒塌房屋5间以上。

(二)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某一村行政区域内,死亡1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间以上。或者在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8间以上。

(三)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四)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五)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乡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组成

乡指挥部:

指挥长:张正国、蒲刚

信息组:负责搜集发布灾害预报

负责人:张运华

转移组:按照乡指挥部的命令及时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动员到户到人;

负责人:张运华

巡逻组:负责乡辖区水利设施、山塘水库及地质灾害点的监视,监测工作;

负责人:程炜

保障组:抢险物资供应及安置点人员日常生活保障等;

负责人:陈亮

2.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上级对我乡重大、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乡政府报告全乡重大、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乡政府交办的其他救灾应急工作事项。

3.各成员单位职责

1)乡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和救灾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2)乡平安法治板块安全应急岗:提出自然灾害救助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做好救灾物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安置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3)乡经济发展板块农业服务岗: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排涝和抗旱工作;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负责组织森林防火、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4)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援应急药品和派出医疗组;组织医护人员赴灾区开展医疗救助。

5)乡经济发展板块财政管理岗:负责编制乡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6)恒合派出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和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乡经济发展板块规划资源岗:负责组织全乡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及防治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顿统计有关灾害数据,会同民政部门核查、评估灾情,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调查及治理措施建设。

8)乡平安法治板块安全应急岗:统筹协调灾民救助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及时帮助受灾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

(二)乡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乡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乡救灾办)设在乡平安法治板块应急管理岗办公室,为乡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处置重大、特大的自然灾害时,乡救灾指挥部将对办公室力量予以加强,在灾情发生时同相关单位联合办公,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乡平安法治板块安全应急岗牵头,恒合派出所、经济发展板块财政管理岗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乡平安法治板块安全应急岗牵头,乡经济发展板块经济运行岗、经济发展板块财政管理岗、经济发展板块农业服务岗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乡卫生院牵头,民生服务板块民政事务岗、派出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流行疫病。

4.生产自救组:乡平安法治板块安全应急岗牵头,乡经济发展板块财政管理岗、经济发展板块农业服务岗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强降雨、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受灾群众补偿工作。

5.灾后恢复重建组:乡经济发展板块规划资源岗牵头,乡民生服务板块民政事务岗、经济发展板块财政管理岗、平安法治板块安全应急岗、卫生院、经济发展板块经济运行岗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重建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

6.宣传组:乡民生服务板块教科文卫岗牵头,各村(社区)、民生服务板块民政事务岗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7.对外联络接待组:由乡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区级以上领导来乡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接收捐赠仪式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巡视组:乡党的建设板块纪检监察岗牵头,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民生服务板块民政事务岗、经济发展板块财政管理岗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五、应急准备

(一)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转移安置行动由政府负责和当地村(社区)负责,在发现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后,及时安排好运输力量,并按指定的路线转移,以保证灾民转移有序、安全。并且做到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灾民得到初步安置后,要登记造册,做好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如火灾、疫病等,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及时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初步确定集中安置地点为柱山小学,医疗卫生场所为恒合土家族乡卫生院。

(二)物资准备

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抢险物资包括抢修水利、道路、电力、通信等设施和抢救伤员药品及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物资,由水利、交通、通信、卫生、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援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救助物资等,由平安法治板块安全应急岗、民政办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三)救灾装备

平安法治板块安全应急岗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等设备,确保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需要。

(四)人力准备

建立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支,30人组成;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10支,共100人组成;确保在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迅速集中,按照要求统一行动。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每年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救灾指挥部不定期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确、指挥和响应能力。

六、灾害预警

(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预警信息的预报。

(二)乡政府根据上级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情评估意见,向区政府和区有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同时向有关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通报。

(三)乡有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预警预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七、信息报送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二)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三)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数。

(四)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荒情调查及报告

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逐级审核、上报。

(三)救助方案制定

根据灾情认真制定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本级政府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四)救助方案实施

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由地方政府来确认是否需要开仓借粮,如确实需要开仓借粮的,可申请动用区级储备粮。

九、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一)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乡经济发展板块规划资源岗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二)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账,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乡政府根据全乡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筹措和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

(三)组织实施

乡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避雨(风)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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