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774871192Y/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恒合府发〔2023〕33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08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凤安社区人行便道项目的批复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凤安社区人行便道项目的批复
恒合府发〔2023〕33号
凤安社区:
你社区《关于使用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资金实施凤安社区人行便道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实施该请示,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范围:凤安社区3组汤家湾至明月逸居353米;4组钱宗林房屋处至刘明友院子259米;6组谋凤路至罗绍才、蔡家院子421米;7组蒲云虎房屋至昌屋、白果塝473米。总计1506 米。
二、招标要求:根据中介机构制定预算清单并进行招标,按照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招标限价12万元。
三、建设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资金。
请你社区严格按照《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版)》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在项目实施前、中、后期做好相关事务的公开。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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