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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4889093X/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黄柏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黄柏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公开

日期:2021-03-10 来源:万州区黄柏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职能。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职权、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单位构成

1、综合办事机构设置:我单位内设 8 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办)、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2.事业站办所设置:我单位内设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43.0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1.0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37.89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43.0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38.62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0.5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4.3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7.26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70万元(含污水处理费支出2万元),农林水支出237.6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37.89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35.6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2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3.0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04万元,比2020年增加3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18 万元,比2020年增加35.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5.86万元,比2020年增加2.26 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居干部补助调整等,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信访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及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污水管网维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2 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3.71万元,比上年增加 27.2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0.05万元,比上年增加 8.0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暂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暂时没设置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辆、集镇垃圾清运车辆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杜绍荣联系方式: 023-5851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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