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黄柏府发〔2020〕7号
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日,按照全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及区道安办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欢度新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确保实现“一杜绝、两下降、两防止”工作目标,即:杜绝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全乡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量同比下降,坚决防止长时间、大面积、长距离严重交通拥堵,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
二、职责分工
道安办: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每十日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6+5支力量”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督促旅游行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加强景区内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旅行社强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
应急办: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调查。
社事办:会同应急办督促学校落实学生集中放假、返校及寒假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参与“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
党政办:负责及时向村(社区)发送春运期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并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发布。
辖区派出所:负责路面执法、车辆登记管理、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等工作,加强对农村道路执法管控的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宣传提示,配合道安办、应急办等部门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黄柏乡成立由乡长宋琴任组长,分管领导吴承忠任副组长,道安办、应急办、平安办、社事办、农服中心、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202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春运办”),由道安办负责人蒲熹兼任办公室主任。“春运办”负责春运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考核。
(二)强化形势研判。202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主要面临以下“四重风险”:一是货运转移的风险。年终岁尾,为赶工期、赶进度,货车“多拉快跑”极易反弹冒头。二是出行高峰的风险。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部分厂矿企业提前放假,加之今年春节来临早,民工返乡流、学生放假流、外出旅游流等提前碰头叠加,各种不安全风险可能集中暴露。三是农村安全的风险。岁末农闲,农村婚丧嫁娶、年货采购、走亲访友、宰杀年猪等传统活动的增多,货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超员、私家车超速以及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多发易发。加之部分驾驶人对农村道路路况不熟,进一步放大安全风险。四是恶劣天气的风险。进入冬季,气温陡降,大雾、团雾频发,气象部门已多次发布大雾黄色预警。近期天气以阴雨为主,800米以上高海拔山区道路夜间雨后容易出现凝霜、结冰情况,影响交通安全。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要参照2020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预判,结合自身职责和实际,进一步强化自主分析研判,逐一查摆风险源、隐患点,研拟部署针对性措施。
(三)强化隐患排查
1.集中开展人车安全隐患排查。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9座以上租赁客车、公交客运、危化品运输车、非营运大中型客车、重型货车“七类重点车”及驾驶人为重点,道安办、应急办、派出所要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严禁不合格的人员、运输工具参加春运。
客货运场站要强化自查自纠,对“七类重点车”及驾驶人逐人过滤,严禁不符合准驾资质、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及记满12分驾驶人参加春运。客货运场站要在1月9日前,对参与春运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并开展一次预防性的定线认路行动,特别要突出应急处置培训,着力解决驾驶人遇紧急情况反应过度、处置不当造成事故的问题;要确保重点营运车辆GPS24小时动态监控等安全制度落实到位;要在春运前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特别是要对方向、制动等关键部位进行1次保养,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带病”上路。要督促客运驾驶员督促乘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使用安全带。客运车发车前,务必开展“两量一检”,要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驾浓度检测,发现存在饮酒的,坚决禁止驾驶;安全管理人员、调度人员要注意观察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发现存在病态、疲态的,要量测其血压和温度,并询问身体状况和休息情况,发现驾驶人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禁止其从事驾驶工作,并立即上报企业安全领导。货运企业要加强对货车的安全技术把关,尤其要加强对长期停运的货车再次上路前的安全技术检查,严防因长时间停运导致方向、制动等零部件失效引发交通事故。
道安办要督促并加强对“三客一危”、货运企业、租赁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三客一危”运输车辆的GPS24小时监管,按照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确保上线率始终保持100%,督促企业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及时给予处理。 对隐患突出企业,要约谈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参加春运。
集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围绕高风险、大流量、易出事、易致堵“四类重点道路”,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长下坡、农村新建道路、施工路段、易结冰、易起雾等“九类危险路段”,全面排查,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各村(社区)要按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围绕 “四类重点道路” “九类危险路段”,逐一排查警示、提示标识以及减速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隐患;要在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对前期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1次再核实、再清理,对未排查到位的,务必在春运开始前排查到位,对未完成治理的,要书面通知道路业主、管养单位,对严重隐患要报告乡政府。对难以立即落实整治的,要在完成治理期间落实有效的临时防护措施。
(四)强化路面管控
严格路面勤务责任制,紧紧围绕高风险、大流量、易出事、易致堵“四类重点道路”,加大流动巡线、路检路查、安全劝导力度。由乡道安办牵头组织开展四次“交安行动”(第一次:1月11日-13日,以“三客一危一货”为重点;第二次:1月21日-23日,以面包车、变型拖拉机为重点;第三次:2月2日-4日,在夜间时段以酒驾、疲劳驾驶为重点;第四次:2月11日-13日,以“三客一危一货”为重点)。
农村道路方面:
(1)突出防控重点。道安办要以农村客车、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重型货车、低速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九类车型”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六类突出违法”,严格“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派出所公巡队、道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和路长等农村道路监管力量,要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一周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勤务部署,落实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派出所、道安办要根据春节赶场日的出行特点,按照“一点一方案”的要求,制定交通安全防控和疏导方案,着力防范由于人流、车流交织混行,导致的交通事故。
1月10日起至春运结束,全乡6个农村道路交通劝导队(站)要全面启动,严格落实“看、查、劝、宣、纠、报、封”工作要求,每天上岗不少于4小时,在赶集日、冰雪恶劣天气要延长上岗时间,强化劝导管控。尤其是针对自驾返乡驾驶人,要加强隐患路段分布和恶劣天气安全提示,防范走亲访友、回乡祭祖过程中,由于道路不熟导致的翻坠事故。派出所公巡队每周驻劝导站执法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以农村集市、山区道路,以及出村到乡关口等群众出行主要客运通道的劝导站为重点,集中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道安办要根据群众赶场日出行特点,每周驻劝导站执法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派出所公巡队驻站时段和道安办驻站时段避免重合)。
农村路长要按照“警保合作”战略协议要求,上路巡线,排查隐患,劝导交通违法。
连接景区道路方面:
道安办要组织劝导队(站)、执法小分队等交通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对连接景区道路的路面执勤,加强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劝导。
(五)强化宣传提示
各村(社区)要突出“三客一危”重点驾驶人、学生出行群体、自驾返乡群体、乘坐包车返乡务工人员、农村群众 “五类重点群体”,针对返乡祭祖、庙会赶场、景区旅游等出行特点,通过广播、大喇叭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与保险企业的合作平台,推动企业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准备具有春节特色特点、农村特点的交通安全宣传品,积极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路长、劝导员要对辖区内红白喜事主动上门打招呼、做警示,提醒不酒驾、不无牌无证上路、不超员。
客货运场站要强化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落实生命带-安全带提示告知制度,强化驾驶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要向重点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推送安全提示信息,强化警示提示。
(六)强化应急管理
道安办要推动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稳妥应对。要加强平安办、党政办、社事办、农服中心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部门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动员部署。道安办要组织研究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围绕春运前(即日起至2020年1月9日)、春运中(1月10日至2月18日)两个阶段,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要组织召开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明确6+5支力量上路、上岗工作措施,量化乡领导指导检查要求。同时,各村(社区)、辖区各单位及客货运企业、场站要组织召开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部署会,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客货运企业、场站要召开春运交通安全动员警示会,对排查出的“十类”驾驶人,一律不得安排春运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春运期间,道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闭环整改到位。
重庆市万州区黄柏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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