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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6513B/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高笋塘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2-12 来源:万州区高笋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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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科学理论学习实践、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体育生活、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等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乡风文明指导、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和家庭教育指导活动。负责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教育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做好文物保护监管、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旅游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承办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初审。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2024年由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街道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更名为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025年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4增加81.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1.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11.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3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增加81.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1.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0.00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59万元,比2024增加8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9万元,比2024增加81.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比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4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无项目支出

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4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事宜;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4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伍刘益  联系方式:伍刘益,电话:023-5812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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