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高笋塘街道办事处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6513B/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高笋塘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高笋塘街道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权益保障、法制服务等职责;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服务等工作制度,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等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以纪念活动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是高笋塘街道下属二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0.0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0.0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0.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00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4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4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与本级分开做预算数据不详,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服务站无项目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万州区高笋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万州区高笋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执勤执法用车0.0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执勤执法用车0.0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伍刘益  联系方式:023-5812238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