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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48738332/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甘宁府发〔2022〕10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甘宁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14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甘宁镇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日期:2022-12-14 来源:万州区甘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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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甘宁镇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甘宁府2022107

各村(居)委员会,办、站、所、中心、大队,驻镇单位:

为全面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乡街道消防工作站的通知》(万州府办202222要求,经研究同意成立甘宁镇消防工作站。具体通知如下:

  一、消防工作站领导机构

站 长:严永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站长:胡前锋 应急办主任

管理员:郝小建 应急办工作人员

    张  雨  应急办工作人员

        陈光年  应急办工作人员

吴继忠  应急办工作人员

魏文彬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

蒋兴荣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巨小亮  专职消防队队长

消防工作站站长、副站长调整时由新任命的领导自然接任,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二、办公地点

甘宁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消防工作站职责

消防工作站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灭火救援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一)消防安全检查。

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备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居住出租房,家庭式作坊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实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建立有关工作台账。

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检查计划,每年对火灾风险性较大的单位(场所)至少检查一次;其他单位(场所)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组织实施专项抽查。

3.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一是对单位(场所)进行日常检查;二是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核查;三是对区消防救援支队转办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四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其他检查。

(二)灭火救援。

1.消防工作站是一支扑救初起火灾和救援工作的重要力量,应当24小时执勤,常备不懈,接到报警立即集结出动。灭火救援行动中,应积极抢救被困或遇险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减少灾害损失。

2.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出动:一是当辖区发生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时;二是接到区消防救援支队调度命令时;三是接到群众报警求助时;四是其他情况,接到上级命令需要出动时。

3.接警后,应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现场,途中要随时了解现场情况。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侦察情况,迅速投入战斗。在灭火救援中,必须尊重科学,注意安全。

4.火灾扑灭后,应做好下列工作:一是全面检查建(构)筑物起火部位的构件,消除余火,防止引燃,必要时派员监视现场;二是撤离火场时,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三是归队后,应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恢复战备状态;四是指定着火单位或户主等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火灾调查;五是及时开展战评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和队伍整体作战能力。

5.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点人群,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场所)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火灾多发季节和当地民俗活动期间,组织开展针对性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主要道路、重要建筑等明显位置,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定期播放消防安全常识。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各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和单位企业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由镇乡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消防演练。

3.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台账,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健全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工作站应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通报辖区火灾警情,分析研判消防形势,研究辖区单位和群众的消防安全诉求,查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调度消防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消防工作。

(二)档案管理制度。消防工作站应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基础台账档案,包括村(社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辖区单位场所台账、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防火检查和巡查记录、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记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消防宣传教育情况、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登记及维护保养记录、火灾事故记录等,并确保内容详实,保存完好。

(三)隐患移送制度。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站应进行隐患移送处理,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移送前收集被抄告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火灾隐患现状、历次检查督改情况,及时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隐患移送后,应继续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四)督导考评制度。根据消防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对重点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限时督办,同步对消防工作站专(兼)职消防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落实消防工作奖惩措施。

各村(居)委会应当参照消防工作站模式成立相应消防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协调部署推动力度。

附件:1.站长工作职责

2.副站长工作职责

3.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人民政府

            202212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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