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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48738332/2022-00017
[ 发文字号 ] 甘宁府发〔2020〕5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甘宁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宁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05-25 来源:万州区甘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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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宁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宁府发〔202052


村(居)、镇辖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了《甘宁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人民政府  

2020525日    





甘宁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镇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三)处置地质灾害工作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实现统一指挥,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

二、应急领导小组

为了便于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和救灾工作,保证灾害发生后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决定成立甘宁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6个协调组,综合协调组、技术组、抢险组、物资组、医疗组、维稳组。

(一)组成人员

长:李毅

副组长(兼各协调组组长):黄静、蒲昌兵、易兴荣、刘昊、文科、高云川

员:镇党政办、应急办、财政办、平安办、武装部、民政办、规环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甘宁卫生院、派出所、龙沙国土所、电管站、通讯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环办,办公室主任由规环办主任兼任,当特大灾情发生时,领导小组办公室移到灾情发生地。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发出预警信号指令;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村社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镇武装部、民兵、公安干警、医护人员、通讯、电力应急人员迅速参加抢险救灾。

2.综合协调组职责

负责人:黄静。党政办、财政办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收集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舆情管控;负责应急物资采购、车辆调配,临时应急办公场所、后勤保障协调工作。

3.技术组职责

负责人:刘昊。规环办和龙沙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负责危险区、段、点的划分,负责灾情影响性、破坏性初步的研判,为领导小组抢险指挥提供相关信息。

4.抢险组职责

负责人:易兴荣、高云川。武装部、应急办、消防队、电管站、通讯单位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民兵、应急抢险队员、各社区联防队员,及时赶赴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线,疏散、抢救受灾群众,组织转运财产。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对受灾区域电力、通讯设施设备的恢复,保障电力、通讯畅通。

5.物资组职责

负责人:文科。民政办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物资的申请和调拨,负责安置受灾群众,负责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同时做好受灾情况统计上报。

6.医疗组职责

负责人:蒲昌兵,社事办、卫生院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衔接防疫机构对受灾区域进行消毒,防止疾病的发生、传播。

7.维稳组职责

负责人:刘昊,平安办、派出所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治安,稳控受灾群众情绪,保护疏散群众财务安全,打击抢险救灾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社区)干部、驻村干部在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组干部、党员、社员配合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挥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抢险救援程序

(一)全镇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展开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二)灾害点进入监灾状态时,领导小组负责发出“明白卡”确定的预警信号,受威胁群众听到预警信号后,应立即按照“明白卡”上确定的撤离路线转移到“明白卡”上确定的安置地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协调组)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组织相关人员有序开展救援工作、善后处理,收集相关数据及时上报

四、注意事项

(一)发生地质灾害的村,应在10分钟内将受灾信息报告镇地灾防治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赶往现场查明情况,并根据地灾发生的等级按规定及时上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位置,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2.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将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3.地质灾害类型。

4.地质灾害规模。

5.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6.发展趋势。

7.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8.处置工作建议。

(二)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居)负责人、各驻村干部、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三)各村居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四)镇政府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58700345 龙沙国土所:58730696甘宁镇规环办58701136

五、处置后期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镇政府、所在村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

(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甘宁镇人民政府  

20205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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