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高梁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高梁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职能。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职权、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单位构成。
1.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1个综合办事机构,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各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工会由经发办办公室职员任工会副主席承担具体业务工作;团委具体由党建办职员任职,并承担具体工作;妇联具体工作由经发办工作人员承担。
2.设置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5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94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27.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9.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5.1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14.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94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8.91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9.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75万元,农林水支出992.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0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9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9.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4.5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4.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1.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1.44万元,比2024年减少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7.89万元,比2024年增加64.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共税收收入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53.55万元,比2024年减少69.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建类项目减少。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0万元。与上年度比较无变化。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8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与2024年相比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5.26万元,比上年增加101.9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严控支出,厉行节约,导致政府基本运行困难,因此2025年度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9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3.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媛媛 联系方式:023-583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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