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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954R/2022-00071
[ 发文字号 ] 高梁府发〔2020〕17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高梁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重庆市万州区高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高梁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的 通 知

日期:2020-03-05 来源:万州区高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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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高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高梁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的

   

高梁府发〔2020〕17号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高梁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高梁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

               

                2020年高梁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的方针,全面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重心下移、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责任制,构建优化、高效、协同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和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5%以上,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森林火灾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

1.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对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负总责。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镇政府与各村(居)和有关单位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落实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责任单位包片的责任措施,对照责任书抓监督、强考核、促落实, 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镇党委每年至少2次听取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问题;将森林防灭火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镇安委会在森林防火期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森林防灭火工作,配齐配足防灭火物资设备。

    2.落实部门防灭火监管责任。应急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应急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调查处置。农业服务中心履行森林火灾科学预防工作,组织开展预防预警监测、督促检查和火灾先期处置等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配合应急做好灾后森林资源损失评估,协同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森林防灭火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派出所负责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3.落实防灭火主体责任。各村居及林业经营单位设置兼职护林员,建立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在森林防火期,根据需要增设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开展应急演练,发现火情及时开展处置扑救。

(二)实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4.深化宣传教育。采取召开会议、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分别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平台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森林防灭火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林区、进企业、进集镇、进农户”活动,大力宣传新《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深入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灭火知识,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了解、支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5.加强预警监测。做好卫星遥感发现热点的核查反馈工作,对上级通报的卫星热点,要第一时间核实并及时反馈。在春季、夏季前要组织开展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并根据预警信息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在有关部门发布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时,各级领导要深入林区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

6.严格火源管控火源管理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 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 要把坟山墓地、林缘地带、风景旅游区、林农交错区作为重点防控区域。在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五类”特殊人群要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要重点防范,加强巡护和增岗设卡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节等重要时段,要教育群众提倡文明祭祀方式。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依申请审批用火,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林区野外用火监管,最大限度避免发生人为火灾。

7.开展专项整治。根据辖区内农事、林事及民俗等用火特点,严控农事用火、民俗用火、生产用火、施工用火、野外生活用火,深入开展整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稻草秸秆、田边地草、违规焚烧疫木各种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对森林火灾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跟进,快速侦破、严惩肇事者,震慑违法犯罪。

8.强化检查督查。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巡查、检查督查机制,在重点防火期,坚持村(社区)日巡查、周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9.完善设施建设。以《重庆市万州区森林防火规划(2018-2025年)》为总纲,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加强森林防火阻隔带、防火通道、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森林防火检查站及交通劝导站“二合一”建设,完成上级森林防火标准检查站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建设,实现科学监测、科学预防,为森林防灭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着力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10.加强基层单位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建镇群众森林消防队通过充实灭火装备和加强培训演练,努力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四)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追究

11.各级森林防灭火机构要加强森林防灭火督查督办,对发生森林火灾的,镇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对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及时开展调查评估并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查失职渎职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决策部署不坚决、研究部署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不及时、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到位、组织扑救不得力、信息报送不及时、瞒报漏报,导致发生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或造成工作被动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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