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高峰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高峰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万州高峰办发〔2024〕9号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大队,辖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止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高峰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峰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本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为办事处城乡建设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二、防治原则
(一)统筹规划、预防为主、避让优先、综合防治的原则;
(二)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
(三)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辖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四)全面防治、突出重点的原则。
三、辖区地质灾害概况
全辖区共有18处地灾隐患点,危岩6处,滑坡12处。涉及朝阳、赵家、吟水、大寨、兴隆、洪安、石羊、雷家、鹿山9个村(社区),6处中风险点:吟水大岩口危岩、朝阳山蹬岩危岩、张伍沟滑坡;石羊上坝子滑坡,兴隆半坡滑坡、洪安湾底滑坡;其余12处为低风险点。
四、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降雨趋势预测:预计2024年万州区城区年平均气温18.9℃左右,偏高(常年18.4℃);降水1200.0毫米左右,基本正常(常年1205毫米);日照1300.0小时左右,基本正常(常年1316小时)。年最高气温40.0℃左右;年最低气温2.0℃左右。无明显春旱;有夏旱;有11次左右强降雨天气过程,有30天左右伏旱天气,高温较常年偏重;无秋旱,无初秋低温和秋季连阴雨。
五、重点防范期及重点防治区
(一)重点防范期
汛期(5~9月)气温偏高、降水810.0毫米左右,偏少(常年841.2毫米)。有11次左右大到暴雨天气过程,有局地性洪涝,大致在8月中旬左右。
主汛期(6~8月)降水量500.0毫米左右,偏少(常年537.5毫米),有3次左右暴雨降水过程。
(二)重点防治区
1.人口居住区、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及周边等主要区域:主要包括已列入监测的18个地灾隐患点;朝阳村、吟水村,因山坡陡峭,危岩孤石较多,房前屋后高挖高填,加上近年新修公路开挖的高切坡,极易引发危岩崩塌和山体滑坡。
2.工程建设区:主要包括万达直线高速本辖区施工段,经开区场平、道路建设、项目建设。
六、防治任务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53号)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万州府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有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抓好日常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培训演练、巡查排查、工程治理、避险搬迁、人为地灾预防、地灾点销号、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地灾风险管控等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切实抓好日常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之有效的主要手段和基础工作,在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上发挥重要作用。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各项措施,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1.完善体系建设。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派驻的地质队员为技术依托,配齐增强“四重”网格员和地防员,进一步做好隐患点宏观巡查和裂缝定量监测,并及时上报巡查和监测情况,切实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末端。
2.加强宣传培训。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以达到科学避灾、防灾的目的。一方面,要利用赶场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时机,采取发放传单、宣传画、展板、播放防灾视频、开院坝会等形式开展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临灾自救互救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培训,依托地灾驻守队员,在汛期来临之前把主要培训工作抓好落实,强化提高群测群防员、地防员的工作技能,使其知晓地质灾害发生特征、前兆信息等,能够了解地灾“三高”(高易发区、极高和高风险区)区域、识别地灾风险区内的隐患,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3.强化巡查排查。各村(社区)要将巡查排查工作常态化,负责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工作,强化强降雨、连续降雨期间的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加强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等工作,以及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在册地灾隐患点、人口居住区、人口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崖上坝下、临水临边、顺向坡、山嘴沟壑、地形险峻地段等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的地灾隐患排查巡查,落实相应防治措施,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4.落实监测预警措施。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八落实”(警示牌、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落实)和“四到位”(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到位)要求落实相关防治措施,确保“监测不留死角,预警不留真空”。要熟练运用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强化监测数据上报管理,确保群测群防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及时传输,全面掌握灾害点变形情况,发现灾险情要第一时间预警处置并及时报告办事处值班室(电话:58852328)。
5.加强专群结合工作。建设“人防+技防”的防灾模式,着力提高地灾隐患点监测预警水平。目前,我街道18个地灾隐患点实施了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建设,安装自动监测仪84台,报警器20个。各村、社区应加强对本辖区内监测设施设备的保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专群结合监测设施平稳运行。区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数据处理及告警信息处置,第一时间安排群测群防员、专管员和驻守地质队员开展告警信息现场核查和处置;现场情况较复杂或情况不清楚无把握的,首先撤离相关群众,再报请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应急会商,确定预警等级,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落实。
(二)切实抓好应急处置工作
1.健全完善应急机构体系建设。街道应急办要组建完善应急队伍,加大应急设备、救援装备、防护装备、通讯设备、救护器材投入,储备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用品,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各村、社区要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确保有灾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抢险救援。
2.认真编制应急预案。办事处会同地灾驻守队员负责编制辖区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点应急预案,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汛中各开展一次简易避险演练,让涉险群众熟知险情发生时的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难场所等,切实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报送,确保地灾险情信息传送及时,突发性灾险情要及时向办事处值班室报告。
4.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及避险转移。办事处应急办、各村(社区)应急小分队要24小时待命,发生地灾灾险情后要迅速赶赴现场调查,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急处置,第一时间组织涉险群众避让转移,并确保险情排除前不得返回居住,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切实抓好综合治理搬迁
力争将大寨团寨子危岩尚未治理的部分、洪安村湾底滑坡、朝阳付家坪滑坡、张伍沟滑坡纳入工程治理。积极引导隐患点上住房老旧破损、受地灾威胁相对较大的住户实施地灾防治“金土工程”避险搬迁、国债搬迁项目。
(四)切实抓好人为地灾预防
要对建设项目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加强监管,督促项目业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要求落实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各类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内应禁止建房、采矿、切坡、取土、堆放弃渣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农村居民建房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影响区。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加强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切实抓好地灾隐患销号
因经开区征地拆迁、地灾治理、避险搬迁等工程,部分地质灾害点已灭失、状态稳定或无威胁对象。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技术要求》规定,对符合销号条件的地灾点按规范流程进行销号,逐年缓解本辖区地灾防治任务。
(六)切实抓好地灾风险管控
按照《万州区地质灾害群测群工作技术要求》规定,对本辖区18个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暂无高风险点),建立地灾风险管理台账,确定防灾工作重点。同时,结合日常巡查排查、专业调查、现场核实等工作,进一步核实地灾隐患点威胁对象、变形趋势、稳定性等因素,分析研判地灾隐患点的风险程度,动态调整隐患点风险等级,做到科学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强化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疲劳厌战懈怠情绪,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我办事处地质灾害涉及朝阳、赵家、吟水、大寨、兴隆、洪安、石羊、雷家、鹿山9个村(社区)共18个点,加上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地灾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明确责任,地灾防治责任人如下:
第一责任人:杨晓毅(办事处主任)
直接责任人:冯建(办事处副主任)
主管科室: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责任人:陈训(主任);主管工作人员:杨峰春。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民委员会、辖区各单位。责任人:各村(社区)民委员会支书为各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地灾防治第一责任人。
(二)明确责任,加强履职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同防灾责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办事处相关办、站、所、中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做好辖区内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和避险临时倒腾、搬迁工作,要将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人;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诱发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区的建(构)筑物所有人、管护人、使用人、建(构)筑物主管部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办事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工作;应急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办事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应急办负责公路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的防范和治理,确保行人和交通工具安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经发办负责三峡库区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区地质灾害的预防;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开展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整治;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做好旅游景点及农家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办、财政办、社区事务办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的保障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强考核
要健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制度、应急调查制度、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制度、“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制度、“两卡”(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灾(险)情报告制度等制度,并将地灾防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促进地质灾害防治规范有序。
(四)强化监督,加强问责
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中人为诱发地质灾害行为的监管工作,强化巡查检查和行政执法。对违反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提请上级部门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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