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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74871766A/2022-00041
[ 发文字号 ] 万州高峰办发〔2022〕26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高峰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01
[ 发布日期 ] 2022-08-03

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万州区高峰街道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8-03 来源:万州区高峰街道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万州区高峰街道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

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高峰办发〔2022〕26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站、所、中心、大队,辖区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万州森防办〔202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排查治理,减少林区火险隐患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万州区高峰街道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办事处

                                                     202281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高峰街道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

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根据《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万州森20229号)文件精神,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全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态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秉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扎实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聚焦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健全街道隐患总台账和村(社区)隐患分台账,构建账账明晰、责任到人、形成闭环、动态更新的管理体系。严厉查处违规用火,消除潜在风险,形成不敢违规用火、不能违规用火、不想违规用火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台账

村(社区),从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林区及林缘的坟场、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依托森林草原资源建立的旅游景区、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属地责任、监管责任、林区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和护林员巡护责任存在的问题隐患。将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街道执法大队(应急办)、农服中心开展本辖区内的野外违规用火行政处罚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主要是严厉打击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并将查处情况登记造册,立卷归档。重点查处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务,以及其他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3.违规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下、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点烧阻隔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成立高峰街道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杨晓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冯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派出所、应急农服中心规环办执法大队等负责人、各村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应急,负责本次全街道专项行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二)排查治理目标

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森林草原火灾引起重要设施、重要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工程等风险隐患点发生重大次生灾害,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排查治理重点

各有关单位要对点状”“线状”“面状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林区经营单位森林防火主体责任。督促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区域内建立责任制、划定责任区、明确负责人,并开设防火阻隔带,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巡山守卡、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做好责任范围内先期火情处理工作。

1.点状经营主体。深入排查工程吟水村峰21气矿部、江北水厂三工区、双箭楼祭祀点,兴隆村江北水厂二工区、兴隆祭祀点,洪安村公墓、杨家岩祭祀点,相思村石老爷祭祀点,赵家村、大寨村白岩祭祀点,朝阳村175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观音岩祭祀点,林区内所有坟墓等点位的森林火灾隐患。

一是林区内厂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外围30米范围内,要及时清理林下可燃物。有重大安全隐患需开设30米以上防火隔离带。林区建设(采矿)单位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严禁私自野外用火,如焊接、火花切割等带火作业和吸烟、野炊、烧烤等。

二是组织人员在高温、暑假等重要时节安排护林员对祭祀点进行全面清理排查,配备森林防火设施。

2.线状经营主体。深入排查穿越林区的公路、输电线路、天然气管道管辖范围火灾隐患。

一是建立巡线队伍,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辖区公路管护员)

二是对所辖位于林区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与维护,及时消除故障。

三是及时清除红线范围内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倾倒树木,防止引发火灾。

四是线上存在诱发火灾风险的点状设备周围(高压线的变电站、油气管线的转压房等)要开设不小于10米的防火隔离带。

3.面状经营主体。深入排查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与森林紧密相连的农户区域火灾隐患。

一是健全人防基础。落实安排护林人员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开展防火宣传,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组织火险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值班值守。

二是建强物防保障。在经营林区建设防火宣传碑牌、悬挂标语,林火阻隔。

三是提升初期火情处理能力。各村建立10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齐相应的扑火物资,实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目标。

五、排查治理责任落实

街道规环办、相关村、各气管道企业开展所属林区内天然气长输管道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各村负责林间村社、祭祀点、林区建设项目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林区内及周边危化品储存仓库、非煤矿山等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打击野外违法用火犯罪行为。

六、排查治理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715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步骤,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2720日至2022111日前)。各有关单位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动员和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完成。

(三)巩固提高,长效机制(长期坚持)。村(社区)按照工作任务长期坚持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更新、每月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严格执法。及时总结专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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