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夏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夏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万州分府发〔2024〕60号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自7月10日起即进入夏季森林防火期。历年暑期学生、群众入林避暑激增,“中元节”祭祀用火和秋收农事用火增多,气候条件与农事、祭祀、旅游和生产作业等人为用火因素叠加,引发森林火灾风险的可能性极高。为扎实做好夏季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有效杜绝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平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松劲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安排部署,从严从细确保责任落实,从人防、物防、技防上狠下功夫,细化措施到位。各村要结合林长制工作要求,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机制,把村社、山头、地块、坟头以及老人、小孩、痴呆、聋、哑、精神病等重点人群的监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个人、巡山守卡人员头上。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充分利用会议和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贴挂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石碾、竹山、新石森林防火哨卡及三正、大地、培文交通劝导站对过往车辆要做好防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各村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六种人”的宣传教育,即对联防农户(经营主体)院坝集中宣传,对偏远农户登门宣传,对进入林区避暑人员防火面对面宣传,对林区吸烟人员现场教育,对中小学生开展防火课堂教育,对特殊残疾人群(呆傻、聋、哑、精神病)监护人开展责任教育。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了解、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推动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三、严管野外火源。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护林员队伍的管理,确保全员上岗到位,对重点地域进行全天候巡逻,确保火情早发现、隐患早排除。石碾、竹山森林防火检查站、新石临时检查哨卡对于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要全方位严格管理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尤其是林农结合部、重点设施与林区结合部,坚持火情瞭望塔监测与人员巡防相结合,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快速处置。要对呆傻、聋、哑、精神病人特殊人群逐一落实监护责任,对70岁以上老人落实联防看守责任,严防玩火、失火及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要切实加强林区乘凉避暑地火源管控,严禁林内吸烟和野炊,对石碾大沟、莫家河沟、新石插旗煤矿、川兴三岔河、响水沟、竹山哑巴梁、扎营包等重点区域,要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要强化执法检查和违规处罚,全面落实综合行政执法简易程序,大力倡导村规民约处罚教育,全力营造森林防火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排查整治。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全区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要求,进一步对林区及林缘的坟场、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和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属村居责任主体的,如野外违章祭祀、生产用火等立即整改,属电力、通讯、油气等单位责任主体的及时报告,全力协助整改,全面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村(社区),尤其是石碾、新石、竹山、川兴、郎家等村,要加强对新建消防水池(箱)日常维护检修,确保常态化蓄水及应急使用能力。
五、严格应急值守。各村各单位要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队伍建设和二号工具、砍刀(斧头)、灭火器、手电筒等应急物资检修配备,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火情调度工作。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135”应急响应机制,及时规范处置森林火情预警信息,确属森林火情的,切实做好第一时间处置。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反馈火情信息。镇政府将加强对森林防火值班的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对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分水镇森林防火报警电话:023-58432153。
分水镇消防队值班电话:023-58437119。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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