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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9384/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万州分府发〔2024〕23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分水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及当前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03 来源:万州区分水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及当前春季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万州分府发〔202423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区气温大幅回升,同时雷电、大风天气增多,全区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伴随着林区及周边春耕生产、旅游踏青、清明祭祀等活动增加,野外用火行为频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地森林火灾经验教训,切实抓好清明、五一期间及当前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3月中旬以来,云南、四川等地先后发生森林火灾,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森林防灭火相关会议,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多次调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属地管理及行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林区坟主及林区矿山、输变电线路、燃气管道、通信设施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清明、五一期间及当前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十户联防机制,把村社、山头、地块、坟头以及老人、小孩、痴呆、聋、哑、精神病等重点人群的监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个人、巡山守卡人员头上。

二、加大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通过院坝会、村村通广播、电视墙、电子显示屏、流动宣传车、标语、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三正、大地、培文劝导站结合交通整治对过往车辆做好防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将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及其监护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要通过现身说法、警示案例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要大力宣传文明祭祀,提倡用鲜花、植树替代纸钱爆竹,强化自觉,杜绝违规用火行为。辖区学校要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安全课教育,有条件的充分利用校门电视墙对场镇过往群众进行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查督查,严格火源管控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对林农交错地段、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林区内居民居住地、林区内燃气管线、输变电线路及林区坟墓区、重要物资储备库等重点地段的火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连晴天气、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各村(社区)要充分发动村组干部、护林员和十户联防机制作用,广泛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加强巡护、提醒、宣传和制止,消除林火隐患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石碾村、竹山村森林防火检查站在清明、五一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守岗,加强入山车辆人员防火宣传和火种收缴,严格落实扫码入山。对清明、五一期间上坟烧纸、燃放爆竹及焚烧秸秆杂草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查处,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全力形成森林防火高压态势。从41日起,各地严禁林内生产用火,包括松材线虫病山场疫木除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负责人要带队深入林区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四、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值班备勤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具体应急处置办法,积极做好应急扑火力量和物资准备。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林火监测“135”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巡护核查责任,严密监测森林火情,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镇专职消防队及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全员备勤,紧急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原则,及时启动应急扑救预案,准确归口上报森林火情信息,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

分水镇森林防火报警电话:023-58432153,023-58437119

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20244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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