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及当前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及当前春季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万州分府发〔2022〕46号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区气温大幅回升,同时雷电、大风天气增多,全区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伴随着林区及周边春耕生产、国土绿化、旅游踏青、清明祭祀等活动增加,野外用火行为频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地森林火灾经验教训,切实抓好“清明、五一”节期间及当前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重点落实林区坟主及林区矿山、输变电线路、燃气管道、通信设施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清明期间及当前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把村社、山头、地块、坟头以及老人、小孩、智力障碍等重点人群的监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个人、巡山守卡人员头上,层层将防火责任压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居)、各单位要通过院坝会、村村通广播、电视墙、电子显示屏、流动宣传车、标语、发放防火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三正、大地、培文劝导站结合交通整治对过往车辆做好防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清明节期间,要大力宣传文明祭祀,提倡用鲜花、植树替代纸钱爆竹,强化自觉杜绝违规用火行为的意识。各村(居)、各单位要通过现身说法、警示案例等方式教育群众,辖区学校要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安全课教育,有条件的充分利用校门电视墙对场镇过往群众进行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查督查,严格火源管控。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对林农交错地段、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林区内居民居住地、林区内燃气管线、输变电线路及林区坟墓区、重要物资储备库等重点地段的火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严格落实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职责,加强巡查督查力度,做到巡查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消除火险隐患。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护,落实好监护人的责任,做到山有人巡、林有人护、坟区有人看,严密监控、防范野外违规用火。对“清明、五一”期间上坟烧纸、燃放爆竹及焚烧秸秆杂草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查处,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全力形成森林防火高压态势。从4月1日起,各地严禁林内生产用火,包括松材线虫病山场疫木除治。各村(居)、各单位负责人要带队深入林区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四、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处置能力。各村(居)、各单位要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具体应急处置办法,积极做好应急扑火力量和物资准备。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护林员的巡护作用,严密监测森林火情,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全员备勤,紧急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启动预案,按照“小火大打、一次性奏效”的扑救原则,科学研判火情态势,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对火场的有效控制,力争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科学扑救,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村(居)、各单位务必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脱岗、离岗,保证足够的值班人数,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一旦发生火情,统一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信息,严禁迟报、瞒报、越级上报。否则,对由此造成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村(居)、各单位值班带班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分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23-58432153。
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