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高温连晴天气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高温连晴天气森林防火工作
的通知
大周府发〔2024〕113号
各村(居),各镇属有关单位:
区气象局、区林业局已连续多日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预计持续至9月上旬,当前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高温连晴天气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杜绝森林火情、火灾发生,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万州森防办〔2024〕10号、万州森防办〔2024〕11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高温连晴天气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行动、有落实。各村森林防火巡逻队要每日适时开展宣传与带装巡护工作,各村护林员要在岗在位状态,各村干部要熟悉本辖区林区情况、关注重点区域及薄弱地带,各村要发挥“一长三员”(村级林长、指导员、监管员、护林员)机制和“十户联防”机制。
二、宣传教育到位,进山管理到位
各村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宣传,利用院坝会、小喇叭、村社广播、巡逻车辆、微信群、宣传单张贴、集中纳凉点宣讲、入户宣传等方式宣传。针对林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要落实防火监管责任人。通过以上措施,做到宣传覆盖率达到100%。
森林防火临时卡点全面启用,严禁流于形式。要做到有人值守查验,要保持拦车杆处于水平状态,要严格执行进山扫码登记和火源收缴两项工作制度,要向进山人员宣讲森林防火知识,要严格落实封山令,严管非原住民进山。
三、巡护检查到位,风险管控到位
各村林长要每日到林区一线检查调度,各村巡逻队、护林员要履行职责,加强早晨、傍晚、黄昏、祭祀、假日等群众用火较多时段的带装巡查工作,要做到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有人看管。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荒;林区内生产用火和工程用火,以及野外吸烟、烧蜂(蚁)窝、烧香烧纸、野炊、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烧山驱兽、使用枪械狩猎等其他用火)。各村干部、护林员发现后要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
四、保障准备到位,救援保障到位
各村(居),各镇属有关单位要做到基础保障、应急准备到位。林区消防水池提前蓄水,森林防火公路保持通畅,各级各类队伍、单位要足量储备2号工具、灭火器、砍刀、割灌机、油锯、风力灭火机、水泵等灭火装备,并做好机具维护检修,确保状态良好。要严格落实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35”工作机制(1分钟查看,3分钟核实,5分钟出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火情、火灾发生后,各村,各镇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大周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如贻误火情处置,依纪依规倒查问责。
五、信息报送到位
各村(居)、各镇属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如遇火情,立即上报(大周镇值班室电话:023-58492190)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决不瞒报、迟报、漏报。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属地林情社情和火情动态,做到情况清楚、调度及时、上报迅速、处置得当,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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